我尴尬得不行,喜欢京剧什么的是假,没有文化是真,但我觉得他唱得挺好听的,别问为什么,到现在都没被他吓跑的绝非凡人,神人唱歌能不好听吗?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发现总是“你你你”地称呼,名字看来就不是必要的了,以至于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的名字也没反应过来不对。
“闵忧。”
65
我差点吐出一口凌霄血。
我就说这脸为什么有点熟悉,原来是认识的人。
闵忧看着挺惆怅的,目光黯然:“林知,你会喜欢上一个想杀自己的人吗?”
杀人不眨眼的阎王可能是遇上了什么难搞的感情问题吧,同为吃人不吐骨头的那一挂,我心里有点不爽,我明确地知道那不是因为同病相怜。
我不敢看他,但是非常坚定地说:“不会,午夜梦回的时候想到自己身边躺着这么个人不会被吓醒吗。”
嘴上这么说,但是闵忧要说他喜欢我,就算他是个没有感情的阎王,我也是会乐意的吧。
我跟闵忧发挥出了惊人的默契,不约而同地将这事当成一场乌龙处理。
送闵忧到他在人间的别墅后,我突然感到不对劲。
不对啊!
我不知道穿着一身黑的美少年是闵忧,闵忧却是知道我是谁的啊!
66
经历过这些事后我对恋爱的渴望直降,都快那样世俗的欲望了。
具体表现在我不再热衷于到处相亲和等待爱情的降临,或许爱情已经来了呢?谁知道。
当我在卧室里吹着空调吃着冰淇淋的时候,我就能明白了季衍青为什么会把自己活成一条胖到翻身都难得咸鱼。
这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