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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平和陈抒意一个高中,甚至是同一届。而且两人还稀里糊涂的当过一段时间的,呃,情敌。

当然,这主要是沈平这家伙脑子抽抽了。

果然,陈抒意提起高中,沈平就想起了那段黑历史,脸都皱起来了:“兄弟,别提这个。”

沈平在高中时期受到各类帮派影视文化的影响,他觉得自己就是那种随便学学都能全年级第一的天选之子。

当然,那个时候他不是第一,是第二,万年老二。

沈平高二的时候非常看不起“奋斗逼”陈抒意,并且觉得作为一个天选之子,他的高中应该更加丰富多彩,比如那句歌词唱的“喝最烈的酒,恋最美的人。”

所以他当时看上了隔壁班的校花,不是因为喜欢,就是脑子一根筋的觉得他们俩这叫俊男配靓女,应该天生一对。

当时校花的处理方式也简单直接,校花谎称自己喜欢的是陈抒意。

于是当时的沈平把陈抒意当成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对手,成绩上的死敌,感情上的情敌。相当幼稚。

“我还真没喜欢过谁。”沈平领着陈抒意穿过甬道去了正厅里头,穿过屏风有个餐桌。

在两人都坐下之后,经理过来给两人都倒了茶,然后就去厨房看菜了。

这儿是沈平自己的地方,他刻意买的一个中式宅院,里面的工作人员也就一个经理,俩服务员,一个大厨还有平时的保安。

沈平说完之后看到陈抒意手上拎着的小塑料袋,有些好笑:“一般餐厅不让自带食物饮料的?”

陈抒意没有接他的茬,反而眉头皱的老高:“你说你没喜欢过谁,那这次的丽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