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扬长而去。

越才对越家最后一丝愧疚也消散无踪,眸中闪烁着冷光,目送他离开后院。

他回到客房,砰地一声,关门。

越翰墨照旧吃吃喝喝,去大兴收点保护费,等着那群泥腿子活不下去了,求着他把田给买了。

嘿,届时整个奉城的地,得有一大半是他的,那滋味才叫一个爽。

要问越翰墨为何这样嚣张,这就要说到奉城的地势了。

奉城土壤肥沃,气候温暖,适宜耕种,农民自耕自种便能过得富足,自然不必像徽州那样,因为吃不饱饭出去做生意。

故而本土的经商大户很少,即便有,体量也不大。

而越翰墨背靠越家这座大山,即便当地商户联合起来,也是拿他无可奈何。

越翰墨又是个打小就有些小聪明的人,靠着这手恶意运作的招数赚了不少钱,虽然逼死了一些人,但那也是他们自己要卖的田嘛,跟他有什么关系?

越翰墨不仅不觉得同情,还在心里觉得他们很蠢,活该被他收割。

时日一久,越翰墨在越家也有了一定的话语权,越父方才把大兴的生意交给他去做。

越二少春风得意,沾沾自喜,真觉得自己是世上第一聪明人。

可是过了数日,他方才得知,越才居然得到了越父的许可,跟着一起做生意了?

他简直像吃了屎般,说不出的恶心。

就那种蠢材也配跟拿起越家的账本?

更加胆大包天,竟敢插手大兴的铺子——那是他越翰墨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