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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宁一大约猛地一下子醒酒了,脸上虽说还红着,但脑子一定是清醒的。

我便再加了一句:“没事,只有我知道。”

“啊?”

因为是我安排的。我咽下心里话,道:“朱朱自己告诉我的。”

段七七不是他的初恋,无论是书里还是这里,都不是。在她之前,裴宁一十来岁的时候先看上了性格执拗的陶朱,与她有过一段往事,不过也就仅限于互送定情信物这一阶段,之后便戛然而止了。

因为陶朱虽然很好,与他家世武功相当,是很完美的妻子人选,却有一个致命缺点,便是喜欢与人切磋武功,而且若是打上瘾,就会不死不休。

当年十四岁的裴宁一在午夜惊醒,却瞧见自己的情人拎着一把匕首比在他的脖颈处,目露凶光,吐出一缕寒气:“我们来比比谁的刀更快吧。”

按理来说,面对这种情况,没当场尿裤子已经算得上是英豪。

然后他们就掰了。

裴宁一临走前朝我恭敬地拱手,似乎是觉得我是个狠人,我也这般想。

而我与她成亲,并不是心理变态到争着做活靶子,而是真心看中这个人,无论她是不是哪一点与那个谁很像,无论她姓甚名谁是那一门派的传人,这都不重要。

是她来的时机巧,也是我喜欢的类型,这样就够了。

所以说,感情最要紧的是出现的时机,很多人,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便只能成为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