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两人扭打在了一起。周笠人比较壮实,程越之相对则灵活许多。两人互有来回,打得不可开交。
衣服在地上滚了几圈,几乎看不出原本的白色。
等篮球场其他人将两人分开时,两人身上都挂了些彩。
程越之的脸在地上蹭掉了些皮,胳膊和腿上也有划痕。而周笠的身上则是被程越之揍了几圈,腰部青了一大片。
“小伙子年轻气盛,有话好好说。”
“君子动口不动手。”
“刚还不是一起打球吗?大夏天的,年轻人火气不要这么旺。”
来拉架的是一群住在附近的中年男子,见状纷纷劝和。
直到两人都答应不再动手了,拉架的人才逐渐散开。
程越之冷冷盯着坐在地上的周笠,忽然开口:“我改主意了。”
周笠一愣,涌上一股不好的预感。
程越之:“我赢了,我现在要求你做一件事。”
“什,什么?”周笠有些结巴。
程越之抹了把自己的嘴角,带出一点红色的血迹。
“你喜欢你们班的陆莎莎吧?”
陆莎莎是7班的英语课代表,长得漂亮,皮肤很白,是很多男生的暗恋对象。这其中就包括了周笠。
程越之是无意中知道这件事的,他本来并没放在心上,直到今天。
“艹你胡说什么?”周笠立刻否认。
程越之不管他,自顾自地说:“你写封情书给她。”
周笠一口拒绝:“不写!”
靠,他妈的他最怕写作文了。
程越之这人真的有病。
赢了居然逼自己写情书。
他拒绝!
傻逼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