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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孟谦很佩服,“能慢点儿来吗?”

“没问题,再给你重复几次。”瑞秋拿起手枪,插在她腰间的枪套里,动作示意:“两腿分开稳固重心,身体前倾是抵突然开火的后坐力……”

孟谦在一旁打量着,她身体往前倾时屁股就会撅起,真不错……他甩掉这些歪念,该好好学的时候别走神。

“会了吗?”瑞秋回头。

“让我试试。”孟谦结果枪,按照她说的方法试一遍,感觉从拔枪到射击,速度确实快了很多。

“多学几遍你就会形成本能反应了。”瑞秋说。

“有个疑问。”孟谦说,“你是怎么做到连续密集的开火的?我扣扳机的动作再快,都没有你那种速度。”

“扳机控制,是老手才能掌握的。”瑞秋示意给他看,“我每一次扣下扳机,都不会松开到极限,而是在扳机复位的临界点上。”

“感觉不到。”孟谦摇头。

瑞秋说:“因人而异,但技术主要是依靠子弹堆出来的,你打完上千发后,或许能抓住一点感觉。”

孟谦长见识了,同时也发现:“你对枪械这么熟悉,从小就会了?”

瑞秋笑着:“我家里经营着一个小农场,经常有野猪下山,所以很多人从小就会用枪,包括我。”

“真酷。”孟谦说,他从小就想过这种生活。

“其实很无聊,小镇没什么娱乐,只能这么玩。”瑞秋却不喜欢,“我更喜欢大城市的精彩缤纷。”

“人们都会对没体验过的生活各种向往。”孟谦用英文说了这句有点复杂的话——最近他很努力在学。

“也有道理。”瑞秋笑笑,“但我还是喜欢大城市,当像你们这种的富豪。”

“其实富豪也会有很烦和很大压力的时候。”孟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