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我的亲亲殿下!你的翎鸢公子简直是个宝贝疙瘩!他的血不止杀死了你的蛊虫,连我老姐养的毒虫也可以轻松干掉呢!我猜这家伙很可能百毒不侵……早知道这样,去年你把他赎出妓院的时候,我就该好好给他做个全身检查的……亲亲,打个商量吧,把他给我当药人怎么样?”

从那个家伙一开口,天铭泱便迅速用眼色轰走下人,抬脚踹上门,抱臂倚着门框,极为耐心地看着这位磨叽公子喋喋不休。

遇到不喜欢的话题时,最快地结束方式便是保持沉默,天铭泱坚信这一点。

于是,此刻天铭泱的眼睛盯在某人身上,思绪却是飘到完全不相干的事情上了。

很明显,墨即是一个医痴。

通常对于某件事情过分痴迷的人,世上的东西只分为有关兴趣与无关兴趣两种,大部分精力投入在兴趣上,因此,他们的世界很简单,与他们相处也是很简单。这一点非常好,因为我们的小皇子不喜欢麻烦,自然对于猜心这种事,如非必要,不想浪费精力。于是,很自然的,墨即同学被自动划分到我们天铭泱的领地范围内。

除此之外,另外两个原因便是——这个人和这副身体的主人很亲近;这个人神经大条。

亲近代表他喜欢自己,那样很多事就好办许多。而神经大条代表和他在一起,即便是露出像刚刚那种刻意为之的破绽,这家伙也是自动忽视,完全信任。本来在朋友面前装扮是最为困难的,而朋友又是极容易发觉这小皇子细微的变化的,并且,一旦发觉,本着朋友的立场,势必关心异常,定是抱着打破沙锅问到底,不查清楚不罢休的决心。这样子,天铭泱便会很难做。

不过现在看来,这个迷迷糊糊的小医痴,倒真是个非常合适的朋友。

只不过,现在的天铭泱还并不知道,这个小皇子从前和自己的性格倒真是有些许相似,只不过,近几年来,忽然性情大变,变得暴虐,狠绝。在墨即看来,他现在这个样子,就好像恢复正常一样,开心还来不及,当然也想不到去怀疑了。

“喂——我说了这么半天,你给点反应好不好?”墨即终于舍得从翎鸢公子身上移开目光,大眼睛瞪着天铭泱,小嘴一撇,有点不快。

“过多久他能醒过来?”挑挑眉,小皇子问道。

“我们刚才似乎不是在讨论这个问题吧……”大眼睛眨了眨,对上天铭泱有点威胁意味的笑,眼神一垂,有点哀怨:“呃……好吧。实际上亲亲你下手的确有点狠,肋骨断了五根,内脏也有破裂,最严重的是脖子上的静脉已经被咬断了……”

“直接说重点。”不耐烦地打断,他对于这副身体的变态前主人做了什么,可没有任何兴趣!

“知道啦!三天,我对他用药三天,如果这期间他不醒来,就再也醒不了了。”快速说出结果,墨即有些不甘,他干嘛要这么听话啊!怎么才几日不见,这个荒唐小皇子举手投足都变得有一股莫名的压迫力了?

“嗯,这可是你说的。”天铭泱语气里带着些笑意,古怪地看着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