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成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皮笑肉不笑地回答了。
“如果你觉得你的实力足够挑战这个任务的话,万分欢迎。我晚上基本不关房门。”
林嗅出了实力,不会贸然挑战战士的他决定离开,但他离开房间时必定会经过李韶成的浴缸,于是他直接地走到李韶成身边,手指撩起过长的发,打了个卷,亲吻着。
“这么漂亮的人,说话却暴力得让我伤感。但是我还是必须给你个忠告,为了我的同伴的性命以及你的夜晚安宁,早点把这一卷头发削掉吧。亲爱的,你这漂亮的脸蛋已经足够让大部分男人无视你的獠牙,再加上这让人联想到女孩子的头发,我不敢保证晚上会发生什么。你知道单身在外的男人们总会有些——”
“谢谢!”
维持着笑颜如花的表情,李韶成目送男人离开,脸色立刻变得狰狞。
作者有话要说:在雨林这种极端环境下,人性、道德都比不上水和食物的,所以偶家孔雀虽然是有点小过分,不过应该还是在道德能够接受的范畴吧
顺,楠竹的原型有两个,四十岁的德普和十五岁的莱昂纳多(坚决不承认现在那个胖头鱼,还我骨感邪魅美少年)
4、各怀鬼胎 ...
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李韶成已经看见他的脖子后面的彩色飞龙纹身,记忆中会说出这种蠢话的也就是那个家伙了——Anderson的侄子,林蓝。
但如果真是林蓝的话,他对自己过分的客气态度就令人玩味了。他是绝对不可能用这种态度和自己接触的,李韶成去年和他有过生意往来,因为砍价砍得太厉害,加上实际任务的时候难度系数突然提高,最后任务结束结算账单的时候,这家伙甚至一脸气愤地表示愿意半价接下杀死他的工作!
(“下次再遇上你,我绝对不会忘记把枪筒对准你的屁眼,爆你开花!”)
李韶成记得这个气急败坏的男人离开时说的话,而林蓝也不是个健忘的杀手,事实上会在这里遇上他已经是个糟糕的事情了,更糟糕的是他似乎真的不认识自己。
李韶成想起他的一句话,他似乎称呼自己为“漂亮的人”,这家伙从来不会对自己如此客气,虽然他和自己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有过短暂的失神,但很快,交易牵扯到的实际利益让他再也不能对自己的脸有任何美好的联想了。
意识到林蓝刚才的表情竟是带着发自内心的温柔的这个细节,李韶成感到一阵恶寒。
难道说丛林求生已经把我的脸毁得连林蓝都认不出来了?
怀着对自己的脸应该还是具备极高的辨识度的自信,李韶成走到镜子前。
镜子里出现的是一张漂亮而温顺的脸,柔软的金发散到肩膀以下,黑水晶般可爱的眼睛镶嵌在标志得宛如洋娃娃的脸上,嘴唇是苍白的,越发显示面容的楚楚可怜。
这是张会让男人着迷的脸,但在李韶成的眼中,却是个噩梦。
这是他十五岁以前的面孔!
可是他已经四十多岁了!
因为混血以及金发必定会随着岁月逐渐变成深褐色的诅咒,他的头发早就是接近母亲的纯黑色,怎么可能又恢复为少年时的浅金色?
不,即使是他十五岁以前的脸,也没有如此的柔弱和温顺,他记得那时候的自己,生活放荡,在祖母的纵容下肆无忌惮的说话做事,女人和男人更是不断地换来换去,无数的情人爱他恨他,却依旧不能忘记他。
他们爱着他,因为遇见他而完整,他是谁,他来自何处,在岁月的风沙逐渐掩盖时间的无奈下,显然也不重要了。
他理所应当的享受着爱恨纠缠的岁月,他是王,是世界的中心。
但是不知名的力量让他的肉体变成了——
他抓起头发,用刀子简单地削了几下,削成垂在脸庞的长度,又摆了个年轻时最喜欢的角度,一瞬间,宛如时光错回般,连他也呆住了。
这是一张和他年轻时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脸,但是绝对不是他的脸。
真是场极致的恶作剧,居然把他的肉体的时间倒回到二十多年前了!
不对,这不是他,不是二十年前的他,李韶成从未有过如此娇弱的躯体,更不可能眼神迷茫得好似被人欺凌的玩偶。
他撩起上衣,他记得在自己的肚脐里有一个很小的痣,这是胎记,却连最亲近的情人也不知道,甚至如果不是过分自恋,他本人也不会发现这一处的胎记。
可惜的是,那里很干净,什么都没有,反倒是大腿根部有几条红痕,组成一个不认识的符号——和匕首上的花纹有几分相似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