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天某日某时,一个男人从天而降,给了他美妙的一脚丫子,好像不曾踢在他的胃上,而是踢在了他的心上,就像被丘比特刷的一箭,射在了他的心上,他砰的一下就倒地了。
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上苍是何等的眷顾,在他经历青春期必然的性冲动之后,看着那个男人已经迷蒙的脸,射出了第一次,他就对一句古诗特有感触,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打从一个照面,张景辉就知道自己的情人,不是个兽人,他是幼年,男人已经成年,当他是老年的时候,自己也不过还是一个少年,等他老死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少年。
兽人和普通人的爱情,本来就是一条看得到尽头的绝路,绝路那头是悬崖,爱的越重,那条悬崖就会越深。
既然已经是悲剧了,张景辉没有理由再继续,他不想自己剩下的两百年都活的了无生趣,只不过张景辉一点都不了解那种爱情的魅力,求得不得,辗转反侧,或者用更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男人这种动物,本来就是有劣根性的,何况张景辉连人见都不见不着,只能心里猫抓似的想念,那滋味,比偷不着更甚一筹。
张景辉痒的难受的时候,他都不知道他是想见到那个男人,以偿自己相思之苦,也许自己喜欢的那个男人,不过自己这么多年想念出来的一个幻影,等他见到那个男人并没有那么好时,也许他就能忘了,但是他更怕,等见到了,他会更加的放不下。
有那么一句话怎么说来着,人的命,天注定,不管张景辉想不想见,那个男人依旧被推到自己的面前。
他忘记了那个男人的脸,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他见到的那一刹那,却一眼就认了出来,甚至那个男人过了十多年,没有任何的变化,还是纷扬放肆十多年,他还是恍若二十岁的。
他的眼睛了告诉他,他不是那个男人,可是他的心却告诉他,他就是他。
那个男人看着张景云一如宠溺。
易小尘手里削着苹果,苹果被削的坑坑洼洼的,奇怪的看了一眼张景辉,他早就把这个狗崽子给忘了,此时见到,才把他从自己的记忆里挖了出来,不得不说,小时候那位胖嘟嘟的小狗,能长成这个样子,还是让人挺惊奇的,不过这人眼神不太好吧,时不时飘过来一眼。
或者,这条狗崽子还记得他?记性不至于这么好吧。
张景云正在收拾东西,他病了两场,在医院里住了快十天了,今天正好出院,虽然住的时间不短,乱七八糟的东西可不少,连被子都被拿来了一条,这大包小包的,也幸好有空间戒指,要不然被人看见,还以为他们在搬家呢。
张立军也是明天出院,其实人也早就好了,剩下是被张若菲还有张景云气的,张若菲绑架亲兄的事件,也相当的轰动,没有被压下了,闹得人尽皆知。张立军也觉得颇为丢人,要强了一辈子,从来都没有出过让人非议的事情,临老了,却丢了这么一回大人,也懒得去看关进监狱里的张若菲了,倒是张景辉和张若水去看了几次,给张若菲请了一个好律师,尽了一点兄妹之情。
张景云也做了一点面子上的事,反正他太‘柔弱’了,也没有人能计较他能怎么样,张若菲被人抓个正着,他还能怎么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