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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点左右,早已放学回来的老四胡秋兰坐在门口屋檐下,摆着个小桌子做作业。
这时候的小学是五年制的,一周要上六天课,其中两天下午是要到地里干活。
学校也有自己的集体田,老师们的粮食很大程度上来自这里。
老幺胡雪莲也坐在旁边,翻看她的小人书,有时候还皱着好看的小眉毛,不知道在纠结什么。
而胡杨则在厨房门口切菜,准备一家人的晚饭。
从自己六月份高二毕业后,除了偶尔到生产队上出工外,其余时间都在家写故事写小说,以及照顾家里的老幺。
煮饭这项工作,自然而然就落在胡杨这个“闲人”头上了。
等老四胡秋兰做完作业之后,她就过来帮忙烧火。
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很小就要开始帮忙干活的。
丝毫没有三四十年后那些孩子那么娇贵毛病。
“哥,可以给我两毛钱吗?”正蹲着烧火的胡秋兰突然问道。
“好,等会给你。”胡杨右手灵活的转动锅铲,不停的翻炒着里面的包菜。
至于老四要钱干嘛,他懒得问。
啥时候操过两毛钱的心?
“今天老师说,为了庆祝国庆节,到时候学校组织大家去外面野炊,每人交两毛钱。”胡秋兰一边将稻禾草塞进灶内,一边解释道。
“去野炊?那给你一块钱。”
野炊,好遥远好模糊的记忆。
也是学生时代最开心,最期待的活动之一。
90年初出生的还能抓住野炊的尾巴,还得是农村的孩子。
进入两千年后,主管教育的部门就明令禁止学校不许再组织学生到校外野炊了。
“哥,你对我真好。”
“你是我妹,不对你好,对谁好?”
“嘻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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