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挥挥手,大踏步朝着门口走去。
风火双重结界,竟抵不住死神镰刀的一击,刹那间,支离破碎。
凌雪扛着镰刀,头也不回地离开房间,嘴角始终噙着一丝浅浅的弧度。
他想,他跟疯灵的赌局,他已经输了。
萧煌夜不肯让他杀妙歌,也不愿自己动手的原因,他懂了。
在男人吻他的那一刻,他终于顿悟。
萧煌夜比他聪明、敏锐,从很久以前便是这样,样样都比他强,可他不在乎。
将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拐到手,他很自豪,很开心。
纵然他比萧煌夜要年轻,但他是凌家人,充分继承了父亲的专情。
爱上一个人,便是一辈子。
爱了,便不需要后悔。
他不会变心爱上其他人,但他可以选择忘记这份爱。
有多爱,便有多狠。
萧煌夜答应他会杀了妙歌,可是最终,男人背弃了他的承诺。
因为——
从本质上,妙歌不是冒牌货。
或许他才是……
从他进化成人形后,莫名其妙地多了这些强大到惊人的力量后,他更轻而易举地能够触碰读到对方的记忆。
萧煌夜吻他的那一瞬间,他读到了男人记忆中十年前的事情。
那个稚嫩的,粉雕玉琢般可爱的小娃娃,六岁时候的凌雪,清晰地印入了他的脑海……
记忆终于复苏。
不是他故意忘记了。
真是……天意弄人。
因果循环这种东西,凌雪不懂,但他却清楚地记起,原来在跟萧煌夜分别之后,他回到凌家遇到了一个“熟人”。
那人便是……疯灵。
是记忆出现了问题,还是幻觉?
不,他的记忆没有出错。
十年前,他确实遇见了疯灵。
“原来十年前的你,长得挺可爱的嘛,小笨熊。”
“别紧张哦,只是取走你的一段记忆罢了。”
“哎呀,不得了哦,居然让我发现你的灵魂比其他人要多一魂三魄!啧啧,这可是不正常的哦,你应该不介意我帮你拿掉多余的部分吧?”
原来,疯灵利用时空之门,穿越到了十年前。
原来,妙歌竟是从他灵魂中取走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