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默了片刻,赵钱孙李抬抬嘴角:“若看的中的话。”他和贺明德站在最后面,又自小相熟,贺家和赵家分属于军政两个系统素无龃龉,因此感情不错。
“你知道,我不怎么喜欢女人。”
周吴郑王预备替刚刚醒来的沈倩倒杯水,听到这从门缝里溜出来的声音,眨了眨眼睛。
第3章 过气人
昨晚的活干的比较轻松,所以一大早醒来的时候周吴郑王很是神清气爽。
日月明是他们老板经营的几个业务里的一项,平日里周吴郑王上班的地方在崇明街外的一家娱乐会所“夜色”,大多数时候都在一楼的酒吧里陪聊,周吴郑王也住在这边。
和刘喆周彦他们不同,周吴郑王的收入并不怎么样,他说是陪聊,就是货真价实的陪聊,并不喜欢陪睡,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卖艺不卖身,虽然被小老板唾弃了一鼻子,却依然坚持。
好在老板也自诩是个文明人,并没有逼良为娼的爱好,因此虽然不太满意他这种不积极不主动的工作态度,最后还是答应了他。
“早上好。”睡眼惺忪的周吴郑王从楼梯上走下来,他穿着睡衣,松松垮垮的套在身上,本来在吧台上恹恹的擦着酒杯的路放看他暴露出大半个胸膛,被这人闪瞎了狗眼:“一大早就卖弄美色,纣王也很是闷骚嘛。”
“不要叫我纣王,叫我周王大人。”周吴郑王随口同他笑了两句,从吧台边拿了个刚刚洗净的杯子:“我去倒杯水。”
“哎……真是浪费啊,放着我这个响当当的调酒师不用,去喝什么白开水。”路放摇头晃脑的嘴花花:“美人的心思真是难猜,不如来杯鸡尾酒?”
周吴郑王背对着他摆手:“多谢盛情,可是不必了。”
“美人?哼,美人在哪?”一只脚踏进酒吧的刘喆就听到路放说的话,看到旁边站着的是他不怎么看得上的周吴郑王,少年人年轻气盛就讥讽起来。
路放一时间就说不出话来。
刘喆和周吴郑王不和是酒吧里的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即便和他们不熟也多有耳闻,路放相对而言更喜欢亲近周吴郑王一点,当初他刚刚来酒吧,虽然调酒做的不错,但是并不怎么会和客户打交道,常常被脾气暴躁的客户喷的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这个时候大多是周吴郑王来解围,还一度让路放对其大为信服,只把他当做人生偶像。
可是刘喆毕竟是吧里的红人,老板说要明码实价,因此男公关们的排名就放在吧台后面的柱子上挂着,从排名就能看到成绩,刘喆可是把周吴郑王压的死死的,正处于坐四望三的水平。至于周吴郑王,则在七八名开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