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任森冷的利风贴着面颊擦过。
本来呢,擦过去就擦过去吧,鄙人也不会非常介意的,毕竟她没有下杀手嘛。
可是那只簪子,擦颊而过的瞬间……如果我没看错,应该缀了颗小指大的辽东水里产的东珠——光是那颗珠子,就能支撑中产阶层三口之家一整月的用度啊!
啊啊啊啊!竟然用来丢?
我很看不得这么明目张胆的奢侈,于是赶紧转身要捡,却立刻撞进一个宽阔厚实的胸膛中。
怒!
好狗不挡路,挡路非好狗!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可是身后的那伙子随周妍而来的人群,刚才还在窃窃私语,顷刻间就变得鸦雀无声。少静,才参差不齐地讷讷地问好:“见过宫主……”
头有点儿晕……
可是除了他,还有谁会有这般变态的爱好?
站在别人身后很好玩吗?
无语,赶紧后退一步低了头看地。
为什么这人就如此喜欢跟在别人身后呢?
前天我去厨房偷吃烤白薯,一个回头看见他就在后面,吓得差点丢魂;大前天鄙人跑鸡舍里帮大婶拣鸡蛋,喃喃赞叹着大婶的那些个芙蓉蛋蒸得真是绝妙啊,起身回头正想回去,就又撞进他怀里;还有再前几天,某家正当在打扫书房,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唱得兴起,一个转身正要来个“鸡毛掸子回风三十六式”——还是他,站在门口那儿看得兴味盎然……
拜托,您堂堂一个宫主,难道这么空闲?您去厨房干吗?偷吃?您去鸡舍干吗?偷鸡?您去书房……自然是正常的,可是也不应该偷听我的小曲儿啊。万一鄙人一个兴奋,走调走得过高,听得您岔了气怎办?我拿命去陪啊?
想到他当时笑着说:“难怪你家班主不让你演旦角而让你演武生,要是扮了旦角,你这花腔要真耍出来,想必当场得晕许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