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页

也不知道这位秦国师,是从何处得来的心得,在他的人生中,又是如何践行的这条心得。

而东方俨之所以在大雾天出行,是因为他又碰见了一个十分棘手的案卷。

一般来说,提到大理寺复核的案卷都是最近的。

但是,东方俨手里拿着的这个卷宗,却是一桩二十七年前的旧案。

时任丞相温公将这桩二十七年前的旧案召回重审,地方官员给的意见是“死刑”。

案件的内容十分简单。

说的是有个小姑娘姓刘,刘氏自幼丧父,和母亲一起寄人篱下,寄住在叔父家。

刘氏13岁的时候,母亲去世,刘氏被叔父以数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一个老光棍。

刘氏十分不情愿,但是无法反抗叔父,她思来想去,干脆扛着柴刀跑去老光棍家,趁着夜色想要杀了对方。

买主若是死了,她就不用嫁了。

但是她毕竟年纪还小,一通乱砍,老光棍竟然只受了点皮外伤,唯有小指被砍断无法复原。

老光棍天一亮就去官衙告状,说有人要杀自己。

这案子情节简单,凶手受害者动机一目了然,刘氏一被盘问,立刻就招了,把前因后果说的一五一十。

按大夏律令,谋杀亲夫,不管成功与否,都该判死刑无疑了。

于是当地官员报了死刑,准备交由大理寺复核。

时任大理寺卿是先帝的重臣,驳回死刑,认为这桩案子不至于判死刑,关个几年顶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