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寻尸

他说的其实也是一种办法,如果是因为怨气偶然成为“邪祟”的人或物,成功报仇后都会进入下一阶段,但傅旻依旧想也没想便将这种提议打回去了。

“为什么?”方志刚颇为不服气,有些嘲讽道:“难不成你还可怜上那陈顺了?也是,对方毕竟是李司空的人,放任不管,估计司空府上迟早找你麻烦。”

傅旻不想搭理这傻逼,还是袁斗斗看不过去开口道:“不是,你就没想过,如果真是他妻子变成邪祟,然后尸体又被野狗吃了,野狗再被其他动物或者人吃了,最后要闹得多大?”

邪祟是一种有很强传染性的东西,就像当日房遗直的夫人阿元,只是吞下一截小骨,就变成那副样子,若真放任这事不管,不知最后要有多少人遭殃。

方志刚面色一白,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已经有些后悔跟过来。

封一刀也感到难办,城外的野狗群虽说不多,但向来行踪隐蔽,他就算想排查也无从下手。

这时候连山突然站了出来,顺手拔下自己的发簪。唐朝女人尤其喜欢头饰,有的簪珠宝,有人的簪花,还要的回选择一种唯有大唐才有的东西——簪虫。

如今市面上流行的有两种,一种是名叫“青虫”的广西甲壳虫,甲壳闪着碧绿色的光泽。还有一种金色,外形如蜜蜂般的“金虫”,连山戴的表面上看就是这种。

然而当她将发簪放在地上,上面装饰性的“金虫”竟然瞬间活了过来。连山引导着虫子钻进埋尸的泥土里,之后转身对众人道:“我的蛊虫感知到他们在哪儿了,跟我来。”

傅旻羡慕的看了眼那胖乎乎蛊虫,不自觉的想起自家只知道发呆卖萌的蝴蝶。自从用了一次技能,对方就仿佛被抽干了,养到最近才算好一些,而且现在都还在固执的叫自己阿娘,怎么教都改不好。

几人穿过长安周边的密林,在一个小山坡顶上发现了处洞穴。洞穴看上去很深,周边还有个浅浅的小池塘,池塘边横着一些烂木头,上面长满了五颜六色的蘑菇。

“你别说,这帮野狗住得还挺好。”袁斗斗感叹,自己为了攒钱买房娶媳妇,整日过得苦哈哈,现在还挤在生死阁里,吃公家住公家的,见野狗们的窝有山有水,一时间竟生出几分羡慕之情。

连山白了他一眼,怒骂道:“跟狗比,你就这点出息!”

袁斗斗嘿嘿一笑,不以为意。封一刀想要跟手下一起进山洞察看,刚走两步就被袁斗斗拦住。

“诶?干嘛啊这是,我们都在这儿哪还用你们出手?”

此时许是感受到有人,山洞里传来低沉的吼声。半晌,一只黑色的狗红着眼睛缓缓走了出来。

它的体型比一般狗要大上许多,锋利的牙齿横在嘴外,口水滴答流了一地。

光是用肉眼,也能分辨出,这只狗被“感染”许久了。

此事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应付的了,于是傅旻让封一刀带着武侯们往后退,自己抽出冷月。

谁知他还没上前,方志刚便“嗖”的一下迎了上去,那大狗怒吼一声,山洞里有窜出来两三只体型比它小一些的,看样子应该是其手下。

方志刚张狂一笑,表示对方一起来。

“知道的晓得他在打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迎战上古巫族。”连山抱着胳膊嘲讽。

一旁真正的巫族继承人傅旻:“……”

方志刚虽然为人讨厌,但能经过重重筛选进入生死阁,还是有那么两把刷子的。他的属于很少见的“附生型”术士,武器是其身上的毛发。他身上的每一处毛发都可以任意变长变锋利,堪称攻守兼备。

……不过就是样子难看了点。

傅旻皱着眉看这前方已经变成一颗黑刺球的方志刚,比起那几只威风凛凛的狗,他倒更像是邪祟。而一旁的谢九霄已经飘到别处,不想再看到这辣眼睛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