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显然不是方敛。
“喵——”
孙兆乐低头,名叫小狗的金渐层站在他脚边,闻了闻他的裤腿,然后亲亲热热的贴着他的脚踝喵喵叫,叫声又懒又长。
孙兆乐冷酷无情地挪开几步。
这猫仿佛很喜欢他似的,一点也不在意他的冷淡,迈着小步追了过来,把肉乎乎的身体盘在他棉拖上,仰头盯着他瞧。
孙兆乐“啧”了声,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还有这体质呢。
一大坨倒在拖鞋上的触感十分强烈,温温热热的,还特别软。再低头一看,这只猫已经躺倒了,露出白白的肚皮等撸呢。
孙兆乐攥了攥指尖,责问方敛:“这只猫怎么回事,为什么一直贴着我?”
方敛房间特别乱,收拾行李快让他累趴了,“我怎么知道,可能是真的喜欢你吧。这只猫可会看菜下碟了,不给我抱就算了,平时还会绕着我房间走!你说气不气人?”
“……”
谁不想绕着你房间走。
孙兆乐任由小狗躺着,八风不动地在客厅站了会,想起来件事:“方连,你舅舅叫什么?”
“你再叫我就翻脸了啊!”方敛对自己名字的声调持有十分的注意,谁读错了都会立马被纠正,“叫秦野,那个秦,那个野,上回忘跟你说了。你跟我一起叫舅舅也没事。”
孙兆乐轻声回了句“想得美”,方敛没听清,在房间里大呼小叫了好一会,扯了一堆“你不爱我了你没有心”的废话。
孙兆乐上回来秦野家里,嫌弃人连带着也嫌弃房子,一个眼神都不愿意给。
现在看看,还是相当不错的,方敛没乱夸。
客厅一扇落地窗,正对着江边,白天时阳光热烈地穿透客厅,直直落到房子另一面。到了黄昏,夕阳和晚霞则从另一边的小窗户里落进来,像一张秾丽绚烂的油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