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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不冷不热, 窗帘飘拂,留下飘扬的一角,梅尔维尔和友人站在另一边,在这样的宴会,他虽然穿了正装,但耳朵上两个大耳环依然在闪闪发亮,指甲染成?粉红色,和酒液的颜色差不多。

“你雌父看你穿成这样居然也没说你?”友人喝了口酒,他问。

“不是说在宴会上给你找雄主的吗?今天来了那么多雄虫,你偷偷和我躲在这,别回头又把叔叔气的半死。”

梅尔维尔“哼”了一声,耳环叮当响,“我说了多少次我不想找,他要找自己去找去。”

“不是吧,梅尔维尔?”友人咂舌,“你该不会还?想着之前的雄虫吧?”

“过去多长时间了?”他笑着说,“我们的大艺术家还?没有走出来啊?”

梅尔维尔沉默了一阵。

“……”友人也惊呆了,他就随口一说,调侃一下,没想到梅尔维尔居然默认了。

友人疑惑,他没见过让梅尔维尔魂牵梦萦的雄虫,就听梅尔维尔说过,他们见了两面。

原以为是一时兴起。

“不是吧?你还?真上心了?”友人不由得升起几分好奇心,“是哪家的雄虫你总该知道吧?”

“嗯。”梅尔维尔点头道,“他今天晚上来了。”

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夏默,梅尔维尔在看见他的一瞬间以为自己眼花了,随即看见他身边的雌虫,天造地设的一对,心中纠痛又?释然。

“来了正好,近水楼台先得月,我认识你那么长时间,可没见你做鸵鸟。”友人怂恿道,“不去试试怎么行?。”

梅尔维尔心中苦涩,他以为他不想吗?有的事情,试一次就够了。

“有的时候,晚了一步,就没有机会了。”梅尔维尔不愿去想,如?果他在两年前,喊住那个递给他红包的雄虫,不顾一切地追过去,是不是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