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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猫则在龙隐肩头乐得前仰后合,抱着肚子险些掉下来:“哈哈哈,路痴!要说太戊是路痴就算了,你这狗是怎么当的?狗不应该最记得路吗?好笨的一对儿家伙!”

猫记千,狗记万,小鸡只记二里半。意思是在记路的天赋上面,猫能记上千里,狗甚至能记上万里呢。虽然是夸张之词,但说明犬类本该在这上面非常厉害的。

哮天犬有点郁闷的说:“走过的自然能记住,没走过的记不住。”

而看到太戊懒得理会它说这些,哮天犬低声继续说:“老大当年觉得自己不认路,又觉得我们犬类认路厉害,才拼命收了我做战兽的。可是他哪里知道,我也是个路痴,为此他郁闷了好久。”

哈哈哈……这次不仅是大白猫,连龙隐和歆瑶都乐了。

哮天犬继续郁闷地说道:“后来,老大干脆找了个魔族的四星魔将俘虏,让我直接吞吃了。因为吞吃了之后,能得到魔将不少的记忆,给战兽开启灵智。或许这样一来,我就能认路了。”

战兽只有达到甲级水准,才会自动开启灵智,和人类差不多。若是不到甲级水准的话,只能吞噬魔种或巫种,才能提前开启灵智,并且拥有被吞噬者的记忆。在当今世界里这是个常识,不奇怪。

“可是……”大白猫楞道,“你都吞吃了那个四星魔将了,怎么还是不认路?”

哮天犬黑着脸说:“是啊,老大看我吞吃之后还是不认路,就审问了另一个被俘虏的魔将。这才知道,原来被我吞吃的那个家伙,生前竟然也他娘的是个路痴。”

哈哈……哈哈哈……再也忍不住了,龙隐和歆瑶一下子蹲在了地上。这是命啊,活该一辈子当路痴!

大白猫更是乐得一头栽了下来,把地面砸出一个大坑。

“够了!”前面的太戊有点恼羞成怒,扭头瞪着哮天犬,吼道,“人要脸狗要皮,说这些废话不嫌丢人么,上路……混蛋,咱们该往哪边走啊?”

哈哈……哈哈哈……

天涯篇(11)

往哪走?向南吧。反正大家都没有目的,就是出来游历见识世界的,管他什么方向呢。

“当然,南方有一些强大的猛禽,最适合给瑶妹这样的神箭手做战兽了。”龙隐笑道,“瑶妹都马上成为天巫了,怎能没有一头战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