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曾经自欺欺人的想,他太喜欢苏成了,这种喜欢让他如履薄冰,患得患失,他害怕失去,就不敢开始,因为只要不说开始,他们俩个人永远都有选择,有退路。
你可以权衡,离开。
我可以接受,转身。
一切不会走入死路,他就永远有资格站在苏成身边。
可苏成就像是头回见面时横冲直撞的少年,他是六月的风,七月的太阳,晚上夜空中的漫天星光。
他就站在他对面,大声宣布着:
陆斯顿,我踏马喜欢你。
苏成靠过来,轻轻吻住了他的嘴角。
17岁的年纪里,世界都是我们的,就算察觉到跟旁人的不同,又凭什么为什么要对旁人让步?
十七岁就应该没有犹豫、不考虑后路,十七岁的人活在光里一往直前,怼人、打架、甚至,喝醉后把人按在墙上。
就连喜欢,也应该要大声说出来。
我喜欢你。
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是男是女。
我喜欢的那个。
只是你。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终于写完表白了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