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十,广南左都督、交趾太守李袭志奏报,称长流人李幼良在地方谋乱,被捕。皇帝交大理寺定罪,定腰斩之刑。刑部复核通过,于是下旨就地正法,腰斩,不必押赴京师。
而对于其家眷,皇帝下诏成丁绞,其女眷则许配给边地未婚屯民配为妻。
稍后,罗成又下诏,允许十八岁以下的子弟,随父兄去就任官职所在。
九月中旬。
薛延陀的使者抵达洛阳,他们再次带来了大汗乙失钵病危的消息,乙失钵向皇帝请求让他的孙子夷男回漠北继承汗位,同时请求皇帝能够发兵助薛延陀讨伐回纥叛乱。
“真珠可汗为何不立自己的儿子为汗,而要立孙子夷男为汗?”
皇帝在殿上问使者。
“我薛延陀是铁勒一支,传统便是幼子守业,与突厥人传统的兄终弟及不同。在我们铁勒,年长的儿子成年之后,便要分家,父亲分给他牛羊奴隶,然后自己另过。父亲的家业,到他临终时,就交给他最小的儿子继承,包括他的妾侍等。”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传统,比如汉人讲究的是嫡长子继承的宗法制度,而突厥人则是以长者继承,如果有成年的儿子就将家业传给儿子,若是儿子还小,就把家业传给兄弟。
但薛延陀人又不同,他们讲的却是幼子守业,长子分家出去开拓。
“夷男是大汗幼子的幼子,夷男父亲在前两年与突厥征战中死了,大汗依然决定把位置传给幼子这一支,交给夷男。尤其,夷男还是陛下义子,他在中原数年,对陛下也是忠心耿耿,大汗相信,若夷男继位,则薛延陀与大秦的关系会更稳固。”
“乙失体的伤势真救不好了吗,朕这有良医妙药。”
使者摇头。
“只盼陛下能够让乙男早日回去,希望还能再见到大汗最后一面。”
看他样子,乙失钵确实不行了。
夷男早年在马邑大战后,被罗成收为义子,其实当初一起收为义子的还有突厥始毕可汗之子以及契丹和奚王之子,他们更多的是一种质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