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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隋朝立国之初就对分家做了官方立法,要求三代以上家庭就要分家了。

这与后来唐朝却是完全相反的,唐朝立法,却规定父母在不分家,严禁父母在世时儿子分家,否则就是不孝,并把此等行为列入了十恶大罪之中,要严惩。

这或许是唐朝讲究以孝立国的原因吧,虽然唐太宗杀兄屠弟,逼父退位,软禁他于深宫之中,可却偏偏就要讲以孝立国。

隋朝不同,隋朝立国之初时,当时特别是在关东地区,就是以前的北齐地区,百姓很不配合,动不动就隐匿户籍,或诈老诈小。啥意思?就是不登记户口,做黑户。或者登记了,但明明是三十岁的年轻人,非登记成自己只有七八岁,又或者干脆登记自己七老八十。

为何要这样呢,当然是为了逃避课役税赋。

因为大隋的税赋制度的根本是以丁为本,国家均田给百姓,然后向丁男征税派役。分了地,丁男才需要交租纳调,老和小是不用交租纳调,也不用服役的。

而如果是黑户,自然更不用交租纳调服役了。

所以朝廷对此很不满,然后派地方严格清查户籍,还特别要求地方官吏,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如有不实,保长等要办罪,这就是大索貌阅。

通过这种方法,当年新增了几十万户,一百多万人口。

而后来还要求析籍分户,则是因为虽然大隋收租派役是以丁为本,可有些杂瑶摊派等,却又是以户为单位的。

比如说义仓粮,义仓粮是朝廷让地方设立的一种储备粮仓,让地方百姓每年交纳一定粮食,然后备荒之用。

本来开始是自愿交多少就多少,后来朝廷规定了纳粮标准,必须得交,人人都要交,一开始是按田来交,一亩地纳粮两升。后来又规定,无地的商贾等,也一样要交,怎么交呢?定户等,按你家的财产多少,来定等级,然后每年就按相应等级,交纳相应数量的粮。

再到如今,变成了既要按亩纳粮,又要按户出粮。

这样一来,如果你一大家子四五代同堂,都登记一户,那官府就要少收很多钱。甚至地方上许多杂派,也都是按户来征,户少就影响征收数量。

因此,朝廷特别规定,大功以下必须得分户。

但是呢,因为民间习俗,所以朝廷一面立法要求大功以下分户,一面又鼓励大家同居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