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座边陲小城,却在寸草不生的荒漠里,长出了生活的各种美妙姿态。
鸡飞狗跳里,满满的都是生活的气息。
周小年是在一年前,被人贩子拐到这里,然后被卖肉的疤脸大叔救下的。
之后周小年便留在了这座戈壁上的野城之中,日常就是给一些赌场里的赌徒跑跑腿,挣点跑腿钱。
虽然生活清贫,但是邓周小年觉得很快乐。
他没有想过回到故国,那个叫做‘宋’的国家。
他的母亲已经改嫁了,父亲死在了四年前的一场匪乱之中,也没有旁的亲人照料,反而因为家中的一点薄产,曾经被乡民百般刁难。
甚至于他被拐卖,其实也是早有预谋。
家乡的恶,让周小年没有归属感,反而是这座小城里,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喧闹,让周小年十分的喜欢。
他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在十八岁之前,攒钱买一间小院,然后让蛮子伯伯,领他到荒人部落里,挑一个媳妇,在这座城里扎根下来,成家立业。
蹲在城门口的土墩旁,周小年一如既往的等待着那些劫掠过商队的马匪们,拿着瓜分的钱财,踏着烟尘往小城而来,然后直奔酒馆、赌场。
而他只要帮忙做一些小事,就能得一笔还算可观的赏钱。
这些马匪,虽然杀人不眨眼,但是在小城却很老实,从不乱来。
除了因为他们也需要有一个稳定的销赃点,以及购买物资,寻欢作乐的去处之外,也因为这座小城里,隐藏着一些高人。
比如救下周小年的那个疤脸大叔,就是一名刀法十分过硬的刀客。
虽然不知道他有着什么样的过往,但是他隐居在此,以卖各种肉为生,有时候是荒漠上的狼肉,有时候也有一些岩羊、骆驼、牛马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