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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与原本的历史中一样,满腔正气。他担任总理大臣期间,吏治清明,官员无人敢贪。

但是,官员能经商是朱瞻基时期就已经制定的政策,所以他们虽然不敢贪污,但是插手工业,商业,利益牵扯颇深,这是于谦也管不了的。

听到朱瞻基的话,他躬身说道:“陛下,臣一直以为,准许官员经商才是最大的弊端,而且应当重新在百姓之中进行户籍分理,才能便于朝廷管制。”

正统二十六年,大明朝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全国的大部分州府,包括县城已经通电,并且连上了喇叭。

各地的喇叭之中,每天都会有半个时辰的时间,由当地的官员进行普法。

这个时候,朱瞻基提出了取消户籍编等。

朱元璋时期,为了便于管理,推行了里甲制度。

里甲制度比今天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还要严密!每一百一十户编为一里,劳力多产粮多的前十户为里长,其他一百户划分为十甲,每甲十户。

每年需要出徭役的时节,这个里呢,要派出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还有其他九人,共十一人去负担出工等责任。

十个甲一甲负责一年,大家排着班,叫做“排年”。

鳏寡孤独,属于特殊困难家庭,负担不了徭役的,可免,但是必须记录,叫做“畸零”。

由于户部的户籍册封面是黄色的,大家把它称之为“黄册”。

全国全部报上来,那是一万多册啊,一大堆!藏在皇宫后湖的东西二库。碰到祭祀等场合,还要拿出来供奉一下。

由于黄册数量太多,为了征税、编徭的方便实用,户部又专门弄出一个白册。

每年,户科给事中一人、御史二人、户部主事四人,共计七人,带着一帮会计拎着算盘,噼里啪啦,核对错误。

这相当于今天的税务专管员,以及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

这种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大明朝最开始稳定的基础,不管是朱允炆,还是朱棣,从来没有在这方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