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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也是大明至今为止第一次海外发生的重伤案件,或者说是第一起有官方记录的重伤案件。

一个去了九州岛的商人因为与人纠纷,被九州岛上遗留的一个浪人武士砍断了一条胳膊。

施凤来的能力确实不是盖的,或者说能在阉党里面混居高层的人,就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起码砍了大明商人胳膊的那个浪人,连一天的时间都没有撑过去就被抓住了。

而施凤来选择的处置方式很简单,也很符合崇祯皇帝的味口。

这个浪人被处以磔刑,也就是崇祯皇帝一直以为正式的官方名称是凌迟的刑罚。

但是现在有一个很简单的后遗症。

把那个浪人给千刀万剐了是很痛快,但是后果出现的也很让人头痛。

日本方面不满意了,对于这个事儿的结果有些不能接受——哪怕是一刀砍了呢,何必这么严重的处罚?

而且就算是依着大明律来处罚,也不应该是处以凌迟这种刑罚吧?

你施总督是不是真当我日本方面全是傻子,就没有一个懂大明律的?

施凤来应对的方式显得极为简单粗暴,甚至于让崇祯皇帝都不敢相信这是施凤来这种当过内阁次辅的人能干的出来的,甚至于更像是张之极这种赳赳武夫才能干的出来的事儿。

丫的直接就陈兵九州岛各处要害,同时把水师摆出了一副随时接大明百姓回归大明的姿态。

而且对于幕府方面派过去问责的使者,施凤来的态度更显得简单粗暴:“此地既租与我大明,如何问案,自然由我大明官方处置,与贵国无干!”

被德川秀忠派去的使者北条菊次郎一时气结,讷讷了半晌之后才怒道:“可是那个浪人是我日本的国民!”

施凤来极为无赖地回道:“那又如何?他在我大明租借的九州岛犯罪,就该由我大明来处置。别说九州岛是我大明之租界,即便不是,伤害了我大明百姓之人,又能逃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