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怎么不像是用脑子想出来的!
哪怕是丧师辱国,这种条约又有谁敢签?
反正不管日本国怎么样儿,大明上上下下估计都没有一个人敢签这种条约。
这可是要被写进史书唾骂千秋万载的!
斟酌了一番后,温体仁觉得还是得劝劝崇祯皇帝,这条约不能这么儿戏:“启奏陛下,臣以为陛下所提之七条,日人未必会应。前宋之鉴不远,日人何敢租其九州岛?其形同割地,日人必然不会同意。”
崇祯皇帝心道有什么不能签的?不就是一份破条约嘛。
对比小鬼子们搞出来的二十一条什么的,老子提出来的这七条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良心了。
再说了,小鬼子自己现在内部还不定成什么鸟样儿呢,能怼得过大明水师?
反正崇祯皇帝觉得不太可能。
既然怼不过大明水师,那这份条约可就由不得日本人不签了,真等到大明水师过去用大炮找他们谈话的时候,那这份条约上估计就得再加上那么几条了。
想了想,崇祯皇帝又道:“这样儿,朕也不是不通人情嘛,总是有些好处许给日本的。
第一,许日本女子来大明,凡会汉语者,无论嫁人或者务工,与我大明女子相同;
第二,请日本男子来大明务工,凡开山、开矿等一应不涉及我大明机密事之活计,皆许之;
第三,朝贡之期,取消其十年之限,改为五年,令彼五年一朝。
哦,还有,凡其男女,工钱皆与日本之大名结算,免得这些人在大明花销之后攒不下银子,温爱卿以为如何?”
温体仁已经懒得吐槽了。
这三条里边对于日本人来说,也就是第三条算是个真正的优待,剩下的两条,哪一条不是绝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