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何时拿你取笑?我可是认真的,分明是你瞧不起人。”
女娲确实是认真的。
她还真想做谭玉的徒弟。
不过目的,却与三清和准提接引不同。
作为将来开创了一个新种族的人物,女娲的脑回路也向来卓尔不群——
比如这次,她想拜谭玉为师,还真不是眼馋谭玉的宝贝。虽然那些宝贝她也想,但人家本来就求自己办事要给报酬嘛。
她真正想跟谭玉学的,其实是撩妹的本事。
聪敏如她,此刻已经敏锐嗅出:整个洪荒,除了眼前的谭玉,没人能教她撩妹子。
而且,女娲发现这个谭玉身上有很多可钻研的地方啊:
比如,她可以随时变出一些东西,吃吃喝喝睡睡的。
这很神奇啊。
要知道,洪荒即便是大佬级人物,也只能随身藏一些通灵宝物。
还得是那宝物通灵,跟主人心血交融,才能达到如此效果。
还从没见谁能随身带吃喝玩乐的俗语的?
其实,她不知道,如果谭玉的钱够多,她能把整个超级市场的东西都给搬过来。
只要钱足够足够多,她可以通过空间定购另一个时空一切买得起的东西,然后搬进这个世界。
从理论上说,只要她有无限的钱,她可以搬出无止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