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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冷笑一声:“《奉律疏议·名例》规定:“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十岁以下,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

“出了私塾,往右走半时辰就是衙门,两位快去快回。”

简单概括就是,稚童犯罪,可交赎金代替刑罚。

两个家丁讲法律肯定是讲不过李先生的,又气又怒,撸袖子想打人。

这时,一个男童指着许铃音,大声说:“是她打的人,是她用竹条把人打死的。”

“原来是你!”

这时候,家丁才看到李先生有意无意的挡着一个小姑娘,其实也不是才看到,只是两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几个虎头虎脑的男童身上。

那个小丫头其貌不扬,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谁能想到打人者会是她。

不过,观念转变过来后,家丁突然发现,这丫头身体壮实的很,圆圆的脸,圆圆的肚子,圆圆的手和脚。

一膀子力气……

“带走!”

其中一个家丁抱起了小胖子,另一个家丁过去揪许铃音的脖颈。

“你们要干什么。”李先生吹胡子瞪眼。

“去!”

家丁一把推开他,怒道:“老子管你什么律法,打人就要负责,老子现在要把她带回府,交给老爷夫人发落。识相的,赶紧通知这死丫头的家人,来赵府赎人。”

他冷笑一声:“晚了,缺胳膊断腿的,可不怪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