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轶还没说话,旁边便传来了一阵悉悉索索的交谈。
“嘁,不认识法文就不认识,何必拽架子。”
“看他那样儿,来这种高档餐厅吃饭居然穿个休闲装,你看他那短袖,不知道是从哪里淘来的便宜货。”
“可不,还有那鞋,我的天啊,居然还穿帆布鞋。”
“看他脸挺嫩的,该不会是他对面男人包的小情人吧。”
“我看像,真是没脸没皮的,为了点钱往别人床上爬,下贱坯子。”
程醉回头看了眼,发现说话的是一男一女,男的是个四十多的大腹便便男,穿着西装是不错,可惜脖子上带了根食指粗的金项链,看着就是个暴发户。
女的看起来挺年轻,二十来岁的模样,她倒是没戴金项链,不过就那珍珠耳环珍珠项链加上钻石戒指也够了,珠光宝气用来形容都不够传神,该用宝里宝气!
程醉不想跟这种人计较,跌份儿。
就这种恨不得把所有身家都带在身上告诉别人我有钱的类型,不是暴发户就是缺心眼,剩下的就是傻x,而这一男一女,三个占全了。
真以为有点钱就是上等人了?
程醉一回头,撞进了祁轶冰渣子似的眼神。
叔叔好家教,从未说出过什么脏话,周围接触的差不多也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或者有素质的人,想来是第一次听到这么下作的话。
“叔叔别生气,他们夸我年轻呢。”程醉伸手在祁轶眼前晃了晃,将后者的视线挪到自己身上。
“你不生气?”程醉脸上笑嘻嘻,没有丝毫不悦,甚至还反过来调节他,祁轶很疑惑。
“生气能当饭吃?”程醉无所谓地道,“这世间只会叫不会咬人的狗多了去了,我没必要因为狗冲我叫一声我就生气啊,毕竟它是狗,不通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