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6月27日
美利坚总统安德鲁·约翰逊签署了《货币管理条约》。
倒是没有历史上美联储成立的标志法案——《联邦储备法案》,那么详细严苛,但也对银行私发货币有了明确规定。
这条法案也没有去直接侵犯州权,州立银行还是有自己的货币发售权,主要是限制私人银行的货币发售权。
法案中明确规定私人民办银行想要发售货币必须经过联邦政府同意,还要接受联邦政府管控。
这仿佛是对英雄银行发行货币宣告死刑。
没有加入“民办美联储”的英雄银行,怎么可能在全是杨基佬的联邦政府手中获得准许呢?
管控也是针对英雄银行的,“民办美联储”的股东,就是众议院参议院议员的亲属啊。
汤姆是如何回应这个法案呢?
理都不理,继续加印,汤姆已经肆无忌惮的加印到了5亿美元!
至于联邦政府查起来怎么办?
英雄银行已经是“州立银行”了啊。
汤姆学习了先进的公私合营理念,将德克萨斯州州立银行与英雄银行合并。
现在英雄银行是英雄公司名下第一个非“史密斯家族式企业”的企业了。
英雄银行现在的股权构成:百分之9999是英雄公司持股,百分之001是德州政府持股。
这样,在法律层面上,英雄银行就代替原来的州立银行成为新的德克萨斯州州立银行了,英雄银行依旧有发行货币的权利。
汤姆早就猜到了联邦政府是不敢直接撤销州立政府发行货币的权力,那样引起的州权与联邦权的冲突,可能会导致美利坚合众国再次面对解体与内战。
那好呗,英雄银行只要有百分之001的股份是州政府的,那这就是州立银行,英雄银行就依旧有发行货币的权利。
不得不说,历史真的是汤姆·史密斯最好的老师。
能公加私的话,那反过来私加公又何尝不可?
反正都是为了套“州立企业”的皮罢了。
在汤姆的一通操作下。
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州政府只控股百分之001的州立企业诞生了!
这就是“州企”。
只不过这是中小银行无法复制的,中小银行要是能操控州政府,要是有这等实力,也不会因为超发货币无法兑换而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