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头看着身边的几位,张成亮拍着身边的马。
“后面包抄跑不过人家,可咱们有马!到时候咱们……”
对着身边的这些心腹专心的解释着自己的想法。待听张成亮说完后,那些人无不是眼前一亮,可不是嘛,他们骑着马,从后面包抄过去,看着他们行军的时候,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就像当初杀清军一样,杀他个片甲不留。
看着周围的心腹纷纷点头的模样,张成亮的心底暗自得意着,同时他又想到了出城时三叔的叮嘱。
“只要咱们这一战解决掉他们一个团,到时候那姓朱的被打痛了,肯定就会收兵,方师爷说,到时候咱们再趁胜求和,那姓朱的自然就会借坡下驴,只要保住咱们张家在汝州的基业,管他是当太平军也好,投义军也罢,都成……”
可不是,当初投奔太平军,为的不就是荣华富贵,只要有人能给自己,抽谁不是投?就是官府也成啊!找个左右看了一眼,张成亮继续说道。
“好了,先回营,吩咐弟兄们把刀磨快点儿,明天咱们不定要把刀砍卷刃才成,至于洋枪,弟兄们又不是没见过,碰着咱弟兄们不顶用……”
第三百八十六章 迎敌
天色微明,部队的宿营地便是一辆人腾马嘶,炊事车上更是涌起一阵阵的蒸气,这些来自南方的战士们纷纷喝着稀饭,吃着馒头、咸菜,在行军的路上,能够吃到这样的早餐已经是极为难得了,在半夜的时候,炊事兵便开始烧起了稀饭、蒸起了馒头。
一个多小时后,部队再一次踏上的征程。首先出发的是搜索的尖兵连,负责沿线的警戒,然后大部队才开始行动,数千人的部队行进时,显得有些乱蓬蓬的,可实际上却极有条理,步兵于道路两侧行进,辎重车位于行军队列中间。
休息了一夜的战士们,这会儿已经完全恢复了精神,也不见了昨天傍晚时的疲惫,部队继续向着目的地行进。
尽管当兵,已经半年,但对于胡远山来说,他仍然在习惯和适应着脚上的牛皮靴子,这镶铜钉的牛皮靴子看起来是威风,穿起来哒哒响的也是威风,可实际上穿着这三斤重的靴子一天行军70里,却不是件舒服的事情。
牛皮面和两层牛皮底的靴子太硬,穿在脚上,并没有布鞋穿着舒服。可胜在耐穿,这双靴子是他离开新兵连之后发下的,在三个月的新兵训练中,他穿破了两双布鞋,可这双靴子穿了这么长时间,也就是靴面上起了点皱。而班长脚上的靴子穿了一年半,一双靴子穿个几年,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要是穿布鞋的话,虽说穿着是舒服,可没准儿,走个一百多里地,那鞋也就磨烂了。
反正各有各的好处。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