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3页

张超规定的这些,其实就是给奴隶们的一张身份标识牌,这种去不掉的显眼标识,能让官兵百姓清楚的知晓奴隶们的身份。

同时洮州官府还规定,奴隶是不能私自离开主人所在村子的,除非是跟着主人出行。若是单独出行,百姓和官差都有义务捉拿他们并送至官府或给他们的主人,奴隶主人也有义务要给酬谢。

若奴隶反抗,官兵百姓有权直接处死他们。

洮州不过八万来人口,一下子多了两万多奴隶,如果没有一个严格的管理体系,是会乱套的。

张超一面加强对奴隶的管理同时,也对奴隶的主人们下文要求他们善待这些奴隶,得提供住宿温饱,不得故意虐待殴打等,官府会派人定期巡查,地方乡里的百姓也负有监督之权。

如果太苛刻或者虐待奴隶,官府有权对他们处以罚金,甚至将他们的奴隶没收。

每一个奴隶都要有一个规定的刺青。

新洪乡指定的黥刺点应当是黥头的店铺。

三千多个奴隶,黥头得忙碌好些天。

刚开始的时候,黥头还有点手生,好久没黥刺过了,都是给人针灸。不过扎了几个之后,也马上又恢复了手感。

黥头的孙女也一样拿着针刺字。

其实黥刺比针炙简单的多了,针炙还得注意穴位、力道等等。而黥刺直接就是拿一根大针,在奴隶的劲后一针针的扎就是了。

扎完后,拿块布把血一擦,然后墨一涂,就算完事了。

至于什么麻醉啊,消毒啊,这些根本不可能。

新城镇的府兵们一个个牵着自己的奴隶过来,在店外排着队,一边蹲着聊天。

“你家这奴隶不错啊,又粗又壮,一个能当两个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