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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是天生的,技术既看天赋,又看后天的努力。

兰道尔心里有种感觉,这孩子应该是前者,因为他带球有着一种难以言述却很美妙的节奏感。

“他是天才。”兰道尔笃定地说。

哈里森呵呵一声,给他一个白眼,这就是他对少东家的态度。

接着他又换了一卷,那是一场比赛。

这孩子踢边锋的位置,闪耀全场。

兰道尔知道青年队的球员的能力有些悬殊,任何一个职业球员在青年队的时候就算不是队内的佼佼者,表现也得可圈可点。否则他就无法升级,足球生涯只能止步,除非去其他球队试训,另外一个球队愿意给予机会。

这孩子显然就是这样的存在,不但鹤立鸡群,而且还是只丹顶鹤,球风看上去既高洁又优雅,显得过于成熟——想想看,他还喜欢炫技呢,鲁尼也想玩个脚后跟呢,可这孩子明明技高几筹,却少有这样花哨的动作。

兰道尔喜欢他,简直是打心眼里的喜欢,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无比强烈——我们应该得到他!他应该属于普雷斯顿,他应该身穿曼联的球衣,他的舞台就在梦剧场!

“我们应该得到他!”兰道尔双眼闪亮地看着哈里森。

“哈!”哈里森白了兰道尔一眼,“傻子都知道,但是搞不定。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扯淡的事!”

兰道尔奇怪道:“为什么?难道他喜欢利物浦?还是说他是坚定的喜鹊球迷?”

除了这两点,就没其他原因了。

“都不是。他是8个月前才来到的纽卡斯尔,没错就是这个赛季开始的时候。他来自美国!”哈里森说到这里,看了兰道尔一眼,眼神是如此地怒其不争。

没错,哈里森这老头看兰道尔不顺眼,就只有一个原因——如果兰道尔没有去美国,他本应是他的弟子!

那样的话,他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不是培养出来92班,而是培养出了兰道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