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注意到自己的小浣熊顺利将掉落在地的书籍叼走,他不禁松了一口气,如果书被那群黑手党抢走可不好。
接着,他又忍不住郁闷地唉声叹气起来:“乱步君真是的,因为是乱步君说要一决胜负,我才愉快地写完了,原本还以为这次能分出胜负,没想到还是被巧妙地利用了啊……”
他精神一振,“这样也好,在这本充斥着杀戮的小说里,不用说港口黑手党的干部了,就连乱步君也需要几天才能脱身。或者说,如果他们都死在书里了,那就是吾辈的胜利了!”
虽然这么安慰自己了,但如果乱步君真的死了,那今后吾辈该怎么办才好呢……
他遗憾地这么想着,转过身打算下楼。
“哟!”
天台门旁有谁出声打了个招呼。
爱伦·坡看清了身后的人之后,不禁瞪大了眼睛。哪怕刘海遮住了半张脸,也能从他的肢体语言中看出慌乱。
“你、你是——”
“刚才不还在对我念念不忘嘛?”披着黑色外套的青年将二指并拢在一起,眯眼笑着,一脸愉快地向他比了一个打招呼的手势。
乱步踏上新的土地时,心里想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去探查周边情况,而是“哇,实在是太好了,福尔摩斯的变装宝具还在身上,不然就得光着屁股上街了。”
哪怕乱步缺乏一定的常识,父母在小时候也教过他要着装整齐,除了变态、或者行为艺术家以外,没人会光着身子上街。
对于这一点,乱步还是有清楚认知的。
虽然他本身没什么羞耻心,但“有没有穿衣服”和“没有衣服穿”完全是两码事。
圣杯的确满足了他的愿望,但同时圣杯里被污染的魔力、也就是那些黑泥物质烧掉了他的衣服——那件从温泉旅馆里带出来的浴衣。
幸亏福尔摩斯的灵基和他还有联系,第二宝具可以达成变装的效果。不然想在新的世界里短时间找到蔽体的衣物,自己得像个流浪汉一般去翻垃圾桶、又或者是抢劫一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