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素哈哈一笑,长身而起,拍了拍王世充的肩膀:“王参军,兵法不是看人打仗学的,而是自己指挥作战时活学活用,你的谋略足够,只是没有一次自己掌兵独当一面的机会,这次领军到岭南作战,会是个很好的锻炼,比在我这里要强。”
王世充问道:“那末将何时出发?”
杨素沉吟了一下:“军情紧急,你这就上路吧,我派麦铁杖一路护送你。这次他跟着你渡江侦察,也立了大功,后面的几次战斗中也有斩获,没有意外的话,我会帮他争取一个从六品的武职,至于你,到了裴世矩那里后,可能新官职的任命就会下来,下次我们再见的时候,你应该至少是个六品官了。”
王世充心中乐开了花,脸上却仍是不动声色,拱手行礼道:“多谢杨元帅,末将这就出发。”他一转身,麻利地走出了县衙。
杨素看着王世充身影的远去,脸上的笑意渐渐地凝固,转而陷入了沉思,一个二十多岁,双眼炯炯有神,但面相中带了几分阴郁的年轻人从角落里走了出来,正是刚才出现过的那个录事参军。刚才他一直藏在阴影中,众将都退出时也仍然留在这里,就象个无声无息的幽灵。
这年轻人对杨素说道:“大帅,至尊昨天让您班师回朝,您却在这里和这王参军讨论进兵闽越的事情,是不是有意抗命继续南征呢?”
杨素看了一眼这个年轻人,他叫封伦,渤海人,是高熲的老乡了,祖父做到过北齐的太子太保,父亲也是现任的通州刺史,算得上北方大族,这次南征时,封家也是托了关系把这封伦推荐到自己的幕府里,和王世充一样,当了记室参军,刚才的那个杨素口述的军功薄,就是他在角落里负责记载的。
这个年轻人才能卓越,文才尤其出色,能把各项公文处理得井井有条,已经成了自己身边不可或缺的笔杆子。
杨素微微一笑:“封参军,听说上个月你去王国庆那里跟他谈投降条件的时候,坐的海船曾经出事,你落了水,差点淹死,好不容易才被随行的另一条船所搭救,这么大的事,怎么不跟我汇报呢?”
封伦平静地说道:“大帅,这是卑职的私事,与公事无关,王国庆那边的回应才是卑职需要跟你汇报的,至于卑职怎么去,怎么回,都不值一提。”他说到这里,诡异地一笑,“再说了,卑职还没有建功立业,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死了呢!”
杨素哈哈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封郎果然胆色过人,刚才王参军提的平定闽越的策略,跟你以前向我献的策几乎如出一辙,你有什么想说的么?”
封伦微微一笑:“王参军确实才华出众,胆色过人,若是在乱世的话,一定有他出人头地的机会,只是……”
封伦说到这里,突然停口不言。杨素点了点头,他明白封伦话中的意思,王世充虽然有才,但出身太低,全无根基,跟封伦这种世家子弟没法比,在这种隋朝一统海内的大环境下,出身比一个人的才能更重要,象王世充这样,有南征的机会勉强可以在这战中捞个五六品官,以后再想向上升,就难于登天了。
杨素的目光落在了封伦的身上,这个年轻人阴郁腹黑的气质与王世充如出一辙,虽然打仗的本事不如王世充,但是却是天生处理公文的文职人才,在太平年代,上升的空间反而更大,这次跟着大军南征从军,在军功上也不缺了,以后前途不可限量。
上次他落海的时候,抱着一块破木头足足在海上漂了一天一夜才获救,救起来时连胸前的皮肉都被那些木刺磨掉了,胸骨都露了出来,但仍然死死抓着木头不放,让人想想都不寒而栗,这是个向上的欲望跟求生欲望同样强烈的人,也正是因此,才让杨素最后下定了选择扶持封伦而不是王世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