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离婚之后三室一厅不能住了,余策“自己”买的房子要分给典思涵一半,最不能忍的是典思涵要儿子的抚养权,那可是他儿子!
于是对簿公堂了,于是……他输了,婚姻法上明确规定余策“自己”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他们住的房子是典思涵父母的名字,余家人住的三室一厅还是姓典的,跟您没关系不要讨论,孩子还小,典思涵明显更有时间和精力带孩子,您还是记您的事业去吧,孩子归典思涵。
余策发现自己奋斗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当庭宣判的时候他傻在了那里。
第102章 争子风波(二)
刘警有点烦,他原来做刑警队长的时候,不死个两三个的不要跟他提,分局有分局的刑警队,市局有下面的分队,他只需要负责总揽一下就行了,真出大案子他亲自出马那是另一回事了。
现在到了分局……颇有些兵遇见了秀才的尴尬,首先就是各种会,一周五天工作日,最少三个会,开完了会就要发文件抓落实,落实不落实两说,报告您得打!鸡毛蒜皮归派出所吧,可派出所有顾及不到的地方,就找你分局!文的武的刘警没吃过猪肉总算见过猪跑,再说还有局党委和副局呢,实在不行就推给他们,最可怕的就是上访的,人家来了就一句话:找局长!
今个儿他一上班,就遇见一个找局长的,看着挺年轻个姑娘,梳着短发烫着微弯,脸上化着淡妆,白衬衫阔腿裤高底鞋,背着的包是寇驰的,应该有些家底,人看着斯斯文文的,一张说话挺冲,“你就是局长?”
“是我。”
“我问问你,法院是不是代表法律代表政府?”
“是。”刘警点头。
“法院的判决有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