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叶榆也是个初尝禁果的大龄恋爱男,我这甜言蜜语一出,他肥宅铁汉也抵不住我这柔情似水,笑着招招手让我过去,跟招妓似的,一点不庄重。
我拖鞋刚为了勾搭人都不知道甩哪里去了,往地下扫荡两下没寻到就没耐心了,直接起身踩着凳子上了桌子,一米宽的小木桌我抬腿越过,小心着没踩到那一碟奶黄包,然后身子放松一掉,就跟小孩踩空一样直接跌坐他怀里,反正他那东西不压也坏。
他被我的动作惊了,还没做好准备就接了个财神,突然一下被压的大腿酸,食指戳我的眉心训诫,“你个小东西越来越没大没小了,吃饭的桌子就直接跨过来啊。”
我咬他耳朵,“你都吃我下面了,还在乎这个?”他大概被引诱着想起昨晚,把头偏了偏避开我的啃咬和舔舐,这我就不满意了,都给你一天时间消化了,还这么扭扭捏捏是几个意思啊,我拔吊有情也得你合菊有意啊。
“阿榆,昨晚不舒服吗?”他没答我,眉峰微微有些曲张,好似我现在逼供他的是什么跨世纪的难题,又或者生和死的抉择。
我不得不说,金叶榆真的很容易惹火我,我最讨厌的就是他这幅要应不应的为难劲,娘们兮兮,婆婆妈妈,一丁点干脆力儿都没有,论起魄力,连酒店的鸭子都比他富有些。
他身上的缺点我可以列出三本新华词典来,可因着我喜欢他我就可以把这些缺点都变成他的优点,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喜欢臭味相投,不过是相似的人报团取暖,而这个人又曾经给过我一块碳而已。
我自问,若不是那些无意间敲打了我心扉的温情瞬间,我是绝对不会喜欢上像金叶榆这样的男人的,理想型那怎么也得是杜庭微那型的,再不就是王祖贤,如果我直的话。
我把他的下巴拧过来,胡茬扎进我的指缝里,痒痒麻麻。
我强迫他跟我接吻,满腔的牛奶芝士味在洞房花烛后的清晨是最好的催情剂,不情不愿的人也开始攫取我嘴里的香甜,明明我们吃的是同一包装里的同一物品,可总觉得对方口中的味道更加迷人销魂些。
轻微的喘息荡在屋子里,和空气中的奶香混为一体,浪漫又颓靡。
我手往他裤腰里伸去,他一把攥住,“小深,客厅里哪,别闹。”
我咬着他的下嘴唇,像在惩罚他留下初夜的新娘跑路一样,“后边不疼吗?”他有些羞涩,又偏过头去,我拽累了,直接环着他的腰,另一只手从后边伸进他的裤子,他一个人激灵,问我干什么。
还能按干什么,总不能喂你菊花吃包子啊,“我检查检查,昨晚肿的厉害,伤到你我心疼。”
我昨晚压着他从晚上八点硬硬软软,一直干到凌晨三点,我自觉,没带套也知道疼惜他,预感要射的时候都拔出来射他背上了,再不就是射他脸上,这个他不太喜欢我也没敢继续,我怕兴头上他穿裤子走人,那样我得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