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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称呼仅限于阿拉伯人之间,而且还是逊尼派,要是到了什叶派、突厥人、波斯人、塞尔主人建立的伊斯兰国家里,还有一些变化,不过大概意思也都差不多。

现在洪涛也是拥有十头骆驼的人了,还是最好的骆驼,所以他那颗好奇心又开始悸动。干嘛去呢?他想去贝都因人部落里去看看,正好阿尔因家族的人有贝都因朋友,当初卖给洪涛阿拉伯马的部落就正合适。而且他们离马斯卡港不远,只有五天路程,骑着骆驼走五天。

为了这五天的行程,整个马斯卡港都忙活起来了,阿尔因家是商人,家里没有那么多骆驼,洪涛要带着三百陆战队一起走,光驮运食物和淡水就需要五十多头骆驼。这位皇帝还爱民如子,他的兵一个都不能走着,一人一头骆驼。整个马斯卡港里也找不出这么多空闲的骆驼,只能是到处出高价去雇。

光雇来骆驼还不成,洪涛还得要求骆驼干净、身上不能有寄生虫。于是在马斯卡港城外就出现了一大片帐篷和一大片骆驼,这是专门雇来洗刷骆驼的人。骆驼太多一天两天洗刷不完,要住在这里连着刷好几天。

有了骆驼还不算完,既然是在沙漠里旅行,那就得有个旅行的样子,穿着海军制服肯定不合适,入乡随俗嘛,还得一人置办一身阿拉伯大袍,再戴上头巾,这才完美。

“哎呀……很威武嘛,有点劳伦斯的意思了,出发!”洪涛本人也换上了阿拉伯大袍,戴上了头巾,坐在骆驼上看看自己的队伍,再看看阿尔因家族给提供的几十名向导、仆人、保镖队伍,感觉很满意。陆战队员的长袍外面还系着腰带,上面挂着子弹匣和黑火药匣,腰带上别着两把短枪,长枪绑到了骆驼身上。这么一打扮,比挎着腰刀就好看多了。

洪涛不会指挥陆军,更没学过什么兵法,他的安排很简单。朗崖的副官带着五十名陆战队员呈双路纵队走在前面一百米处,就算是前锋了。朗崖和自己跟着大部队在后面就算主力,再分出五十人看护后面运送补给品的驼队和炮车。

为了增加自己的安全感,这次出行洪涛特意带了三门甲板炮。骆驼不会拉车,就由六匹马拉着。这玩意不仅可以在野战中用霰弹对付骑兵,还能在攻城战里换上实心弹射击城墙和城门。不过洪涛在看完马斯卡港之后,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阿拉伯人的城市好像都不太重视城墙的建设,马斯卡港比亚丁稍好一点,好歹有一圈土墙,但也用不上炮,那个土墙只有不到一人高。

“陛下,干嘛非穿这种大袍子?这么热的天,穿着夏季制服都出汗,我能不能脱了?”朗崖很不习惯宽宽大大的阿拉伯大袍,在他看来,短袖上衣和短裤才是对付热天的正确选择,外面再罩一层,不是更热嘛。

“可以啊,我不强求,但是先别让士兵们脱,等中午吃饭的时候,如果你觉得不穿舒服,那咱就都不穿。如果你觉得还是穿上舒服,也就别折腾了。”洪涛自己也不知道穿上这个大袍子到底是什么滋味,据说它能让人在沙漠这种干热的气候里避免晒伤和保持身体水份,但没亲自试过的东西他从来不急着下结论。

这次又是洪涛对了,还没到中午,朗崖就重新把大袍和头巾戴上了。这里的热和海南岛、吕宋岛、爪洼岛、卡兰巴都不同,根本就看不到汗,不是不出,而是刚出来就被毒辣的阳光和干热的风蒸发了。

如果没有这层丝质大袍挡着,不光要经常喝水,皮肤也受不了,两个小时就把朗崖晒成了大龙虾,浑身通红。估计晚上他就该后悔了,被轻度灼伤的皮肤会发痒,这个滋味儿洪涛尝试过。经常钓鱼,尤其是去海钓的人,都逃不过这一劫,就算抹上防晒霜有时候照样不管用。

从马斯卡到贝都因人部落的路说沙漠不是沙漠,说戈壁又不是戈壁,有的地方居然还有小绿洲,具体是什么地形洪涛也说不清,反正是不太舒服。即便穿着大袍,也只能略微好受点,实际上还是难受。只要太阳一出来,所有的东西就都是热的,摸一摸腰带上挂着的短枪,能把手上的皮肤烫红。迎面吹来的风会让人觉得鼻孔里都是火,嗓子眼总是干的,说话声音都沙哑的。

怪不得这里的阿拉伯人一个个干什么事儿都是慢悠悠的,在这种自然条件下,如果再是个急脾气,那就没法活了。不光人是慢性子,骆驼也一样,它们走起路来就和有心事一样,走一步想一步,平均时速不到五公里,和人自己走差不多。

洪涛头一次管住了自己的嘴,不再瞎白话了,坐在骆驼背上他都快睡着了,只有在这种朦朦胧胧的状态下才感觉不那么难受。这时候如果没有别人跟着,他都想直接打道回府,还得往前走五天,要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