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霄握着拳手,笑道:“长风兄,刚才你地扫腿到了我胸前,正要转身的时候,已是强弩之末,我借你的力道,一拳迎上去……刚才,只要我稍稍击得正一点,力道大一点,不是刻意打的你地脚根,而是脚底的涌泉穴……”
“那……那长风,就真的,完了!”
邢长风吞了一口唾沫,“这个招式,的确是出人意料,一击必杀啊!一般来说,对敌时遇到我这种力道和速度的横扫腿,都是避过才好,再不济了,用肘硬挡,但那也是吃亏的办法。”
秦霄道:“这个,就要有良好过硬的心理素质作为根底了。长风兄,你看我地拳头,这种握法,就是‘拳尖’。食指和无名指紧靠中指,拇指扣着中指的指甲,能将力道,缩到最小的一个面积,增加打击力。若是击到人体最虚弱的要害,比如说太阳穴,就能瞬间让人毙命!”
邢长风和万雷上前,细细看了一阵秦霄的拳手:“的确是,很奇怪的握拳方式!”
“我说过了,这是杀人的技巧。”
秦霄收起拳头,“日后,我们再细细研究。若是特种兵部队里的人,都能熟练掌握我教的这些技巧,那么……这将成为大周,最厉害地一批杀人机器!”
万雷说道:“再加上大帅设计的精良装备,那真是……太可怕了!这种士兵,就会变成战场上的王者,战无不胜呀!正如同大帅所说,这将是一群杀人的什么‘机器’,根本不能用普通的士兵去衡量比较了。”
邢长风奇道:“大帅,您莫非是想要,训练一批刺客?”
“刺客?”
秦霄笑了笑,摇头,“既是高明的刺客,也是战场上的恶狼,或是潜伏的猎豹,水里的虎鲨,同时还能渗透到敌人核心内部,窃取情报,或暗施破坏,以一己之力,扭转战局。”
万雷瞪大了眼睛:“大帅,那这仗,还怎么好去打?万雷带了半辈子兵,只知道阵前对敌,明刀明枪的冲阵搏杀。若是有这样的一个探子,潜到我的军帐里,窃走我的机密,或是干脆一刀将我的头割了,再或者,埋伏在哪个旮旯里,拿那种铁弩射我一箭……那、那!”
“那就会很惨,对么?”
秦霄笑道:“万雷兄弟,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认为,是勇士,就要战场上拼个死活。但是你想想,杀敌一千,自伤八百,这种打法固然是壮烈英勇。但是,看着自己的兄弟断手断脚,横尸沙场,莫非就真的很好过么?战争的目的,也就是要以杀止杀。减少自己兄弟的伤亡,以最小的代价换取胜利,就是我训练特种兵的意图。一将功成,也未必就要是万骨枯嘛!至少,不要让自己的兄弟尸陈万里疆场。若能做到这一点,四方夷狄,谁还敢小觑我巍巍天朝?”
万雷如醍醐贯顶,拜倒下去:“大帅英明,万雷,佩服!”
“好啦,兄弟,起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