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但话又说回来,他连那种级别的幻术都能抗住,还有什么能困住他?

这么一想,他信心倍增,犹如吃了一颗效力奇佳的定心丸,心不虚了,手也不抖了,甚至气定神闲地哼起荒腔走板的小调。

随后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小孩的眉眼很眼熟,斯斯文文,秀气得像个女生,冷静自持的目光中透出早熟的戒备,陆惊风想了想,终于成功地把这小孩跟陈启星那张阴郁的脸挂上了钩。

“哟。亲自上阵啊?”陆惊风蹲下来,跟小启星对视,摆出大人严厉的架势,“别胡闹了,你帮鱼霄是在助纣为虐,他你还不了解吗?被坑得还不够?趁着惨剧还没酿成,我劝你还是回头是岸……诶,我话还没说完,你去哪里?哟,还蹦跶呐?陈启星你小时候挺跳啊……”

只见小启星不搭理他,一蹦三跳地往前去了,周围的景色随着他欢快的步伐慢慢改变。

陆惊风跟着他走进一座老宅,老宅很有些年头,外墙剥落,瓦楞破碎,远远望去像是早被废弃了的荒宅。庭院里破旧的摇椅上躺着一位正在午睡的老人,小启星踮着脚尖悄悄路过,懂事极了,没发出一丁点动静。这之后,他一个人在房间里练功打坐发呆,趴在地上看蚂蚁看臭虫看灰尘,实在没什么可看的了,就去翻翻书柜上艰涩难懂的书籍,上面尽是些奇奇怪怪的符篆和咒语,他拿着笔,把薄薄的白纸覆在书上,百无聊赖地临摹起那些图画的轮廓。

陈启星的爷爷是个沉默寡言的老头子,通常午睡要睡一下午,醒了随便弄两个菜对付对付,便出门去打麻将,小启星常常就这么一个人打发时间。他的伙伴很少,没人愿意跟哑巴似的小孩一起玩儿,还有人以为他是个傻子,七岁了都学不会说话,没人知道他只是不屑跟那些蠢笨的死小孩同流合污,每天不是老鹰捉小鸡就是过家家,为了谁当爸爸而大打出手,简直幼稚至极。

他乐意就这么孤单并自负地活着。

陆惊风冷眼旁观,观着观着,他咂摸出一点异样来,眼前的小启星,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变成了一副模样,那模样看着更眼熟,再一琢磨,竟是他自己。

他比小启星要大一些,十二岁或者更大,每天也是来也孑然一身,归也寥寥一人;不管多早起床,没人向他道一句早安,不管多晚回家,也没人为他留一盏灯;下雨下雪下冰雹没人送个伞,家长会新生报道毕业典礼也没人陪伴,冷屋冷灶的孤独感说出来都很矫情,在当时却是刻骨铭心的委屈,看着同龄人阖家欢乐,会心生一种别人都有的东西我为什么没有的疯狂嫉妒。

世上没有不敏感的少年。

嫉妒能摧毁一个人健康的心智,将人封锁起来,与正常的社交活动相隔离,继而被推向社会的边缘。

陈启星从身后缓步而来,转身盯着他的眼睛说:“看,我们是一类人。”

陆惊风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一次次展现出对陈启星的宽容,在他眼中,陈启星是特殊的,他看他,如同在看更年轻时候的自己。

但他在差不多的年纪,遇到了午暝,遇到了茅楹,他们既是志同道合的盟友,还成为一生的挚友,这是他比陈启星幸运的地方。

天才和疯子,出发点都是相同的,终点却大相径庭,追根究底,还是因为他们在中途遇到了完全不同的人,吸收了完全不同的观念和经验,以至于走向了完全不同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