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页

“这么多狼桃啊!”康熙看到了满屋子翠绿色里,那颜色纯正的果实。

西红柿原产秘鲁森林,原名叫“狼桃”,因其艳丽诱人,人疑有毒,只观赏而不敢吃。

十六世纪,被英国一个公爵带回欧洲,仍只作观赏用。过了差不多二百年,法国一位画家冒险一试,发现既可口又营养丰富,于是广为传播。

西红柿和辣椒一样,也是哥伦布发现美洲以后的舶来品,它传入中国的时间和辣椒差不多同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都是花园里的观赏植物。西红柿之作为蔬菜和水果被人们食用,是欧洲人在十九世纪首先开始的,晚清光绪中,才以食用名义,选择了较好的食用品种引入。

在此之前,西红柿在中国,只是观赏植物。

第一个记载西红柿的文献见于明朝赵函的《植品》一书。

赵函在书中提到,番茄是西洋传教士在稍早的万历年间,和向日葵一起带到大明来的,作为观赏植物,而不是蔬菜。

而经过长时间的培养,如今的西红柿,已经有红色、绿色和黄色三种颜色的品种。

汁水饱满,味道酸甜。

十四阿哥已经种了三个大棚子的西红柿,分为红色、绿色和黄色。

因为西红柿这个东西,当菜吃可以,当水果吃也行啊!

主要是颜色靓丽,摆盘好看。

“皇阿玛,屋里的这些番茄都是可以吃的哦,儿臣特意让人种了好多,过年的时候可以吃。”十四阿哥得意了:“而且当菜炒,当水果吃完全没问题。”

“你怎么知道没问题?”康熙见过狼桃,宫里的花房那里培育出来的狼桃,各个艳红似火,色如黄金,或者碧绿如玉。

他也观赏过,但是从来没想过吃!

“儿臣吃过,偷偷地吃过。”十四阿哥没说,他吃完了之后,被大嬷嬷发现了,大嬷嬷那仿佛天塌了一样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