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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刑拷打,馊粥米汤,他已经在这里呆了许久,每一天都只能在拷问结束后,知道一天结束了,才在墙上用指甲扣出一条道子,记录自己进来的时间。

即使事败被俘,他也没有一天放弃过活着的希望,只是现在他终于明白,言斐为什么说自己是来送他走的。

地牢里特有的潮湿阴暗好像终于要离开他了,他回到了自己二十二岁那年的春天。

晟京的春天其实一点不比沛县差,这里没有江南垂髫般活泼温柔的杨柳,却有好似永远也开不败的杏花。

他在东城门边与一个慌乱的少年擦家而过,对方好像在躲避什么,慌张地将一坛子葡萄酒塞进了他的怀里。

那是他第一次遇见林煜。

彼时的林煜只有十八岁,还不是连中三元的状元郎,虽然也谦谦有礼,却更灵动鲜活。

只是人群中一个慌乱的擦肩,戚同甫却记了好久,就像是当时不慎溅在他胸口的葡萄佳酿,酒香久久不散。

他那时贫苦,能穿出门见人的衣裳就那么两身,可襟口上的酒渍任他如何搓洗也涤荡不去——

一如那个把酒坛塞进他怀里的少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总以为自己忘了,可前襟上的酒渍还在。

后来再在文人集会上遇到林煜时,他才知道对方是高不可攀的光霁公子,他本能地退出人群,却被林煜一眼瞧见。

“上次唐突公子了,有没有弄脏公子的衣裳?葡萄佳酿颜色鲜红,不易洗净,公子住在哪里,我赔你一身新的。”

便是这一句话,赔进了两人一辈子。

现在他绝望地看着无边的黑暗,只能看到林煜那日在书房中对他冷漠的眼神,再也找不回当初那个自信美好的少年。

他脑中不断回想起言斐之前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