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尽处是一座小镇。
街上的包子味儿飘香十里,来来往往的行人中唯有沈长星衣不蔽体的,窘迫十分。
他扶着墙,坐在巷口的石阶上,小腹几乎要凹下去,他好饿,既没有灵力也没了体力。
不远处是一条比他还大的黑犬,地上的破碗中是茶楼主人刚刚放下的一个肉包子。
肚子不争气地叫起来,还愈发响亮。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沈长星长这么大第一次明白这句话的的意思。
想当初在忘忧谷的风月楼是何等的风光,吃的是玉盘珍馐,穿的是锦衣华裘,哪里会想到如今还不如一只狗。
“狗兄,你看你如此壮硕,就可怜可怜兄弟,将这包子让与我吧。”
沈长星说罢,起了身正要过去,那黑犬突然大声叫了起来。
沈长星被吓了一跳,好歹这狗被拴着才没咬伤人。
犬吠声惊动了茶楼的主人,不多时一个年余四十的男人腆着肚子走了出来。
“青天白日的胡乱叫喊什么,谁也没亏待过你。”他低眉扫了台阶下的狗一眼,又转而将沈长星打量一番,末了撇撇嘴道,“哪儿来的叫花子,咱们这儿都是雅士名居,快些离开,莫要搅扰了公子们的兴致。”
沈长星听这话心里直咋舌,从前不知道,如今想来这狗眼看人低大致如此。
当年魔界所到之地,可还没有敢这样与他高声说话的人。莫说高声,只怕看都不敢看他一眼。
那男人刚说罢,从茶楼中出来个小厮,一把拎起沈长星就要往远处扔。
“诶诶诶,我自己会走!”沈长星挣扎了两下,人落在地上,他看了那茶楼的匾额一眼,高声道,“什么雅士名居,我看都是些道貌岸然,金玉其外之人。”
这话十足的不招人待见,那茶楼的主人眉毛一动,身前的小厮立马会意:“你混说什么!”
一把巴掌扇正要过来,却突然间被人扼住了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