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天气闷热,他没有再穿长袖的衬衣,只按照军区医院的员工着装规范,穿了件短袖的,来之前在车上就解了领带和两粒风纪扣,看起来并不正式。
他把手臂一转,右手上长长的疤痕就显示在人前,因为近来一直用药的缘故,颜色淡了许多,没那么红了,他便不再遮掩怕吓到人。
丁洋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的伤口,又愣了半晌,刚要问怎么伤的,打完卡的江汨罗已经开口了:“行啦行啦,初七爸爸现在在心外科门诊,你们要是有亲戚朋友需要的,可以介绍过去,就这样,走了。”
说完她从沈延卿手上接过初七的绳子,招呼一声:“初七,我们走,回家吃饭咯!”
看她走了,沈延卿冲大家笑着点了下头,忙跟了上去,很快就走到了她的身边。
一直拖延时间想和江汨罗一起走的孟晋再次错过机会。
孟菲菲这时才发现他还在,于是咦了声,“孟医生你还没走啊,很晚了哦。”
“……这就要走了。”孟晋笑笑,然后好像不经意的问起,“那位沈先生……跟江医生很熟?”
尤其是江汨罗从他手里拿过狗绳的模样,分外熟稔,普通朋友恐怕不会如此。
孟菲菲闻言点点头,“是啊,他们还是邻居呢,沈先生经常来得晚,都是江医生把他家初七接回去的。”
原来是这样啊,孟晋在心里说了句,脑海里又浮起四个字,近水楼台。
他这种感觉在周六晚上大家要聚餐为新同事接风时达到了顶峰。
经过几天的相处,孟晋对江汨罗的了解多了些,又旁敲侧击的从孟菲菲那里打听了不少她的消息,越发觉得江汨罗是个适合交往的好对象。
首先她外形条件很好,生得容貌秀美,尤其那双眼睛让他心生好感,脾气也不错,对同事和动物都很耐心温和,是个男人都想另一半美貌温柔,没毛病。
其次她家就在容城下辖的县城,离得近,双方家庭因为风俗问题造成的误解就会小,而且她有房有车,工作稳定,听说还有个弟弟,工作也很好,不用她帮扶,完全称得上无后顾之忧。
想来如果是江汨罗,家里总催他成家的老娘应该会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