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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辛夷轻戳了桂晓晓的腰:“胡说。”

桂晓晓敏捷逃开,一脸嘻笑:“我才不会胡说,是你说不过我。”

两人一番打闹,直打闹到正厅。

封凌走出来时,就见到比当年在京城里更加豪放的桂晓晓,还有比记忆里更加生涩一些的格根哈斯。他扯出一个客套的笑容,招呼起桂晓晓和格根哈斯:“没想到辛夷带了人回来。我让厨房多做点吃食。”

良珠已聪明地去吩咐厨房。

格根哈斯见到了封凌,更加拘束。

京城儿郎在蒙古可相当吃香,因为文气还爱说点风花雪月,比他们这群糙汉子吸引人多了。

不像他,既没有读书人的风范,又没有马上汉子的机敏,整天被桂晓晓说是个傻憨憨。

他嘴上一直说着要娶桂晓晓,却总是被桂晓晓搪塞。他说那让桂晓晓娶他,结果桂晓晓还是搪塞。一来二去就搪塞到了上京。

一上京,原先见着的人都还成,结果现在见到了一个封凌。封凌抬手投足的优雅魅力,那可是京城学子的巅峰。

格根哈斯见着了巅峰,有点觉得……桂晓晓或许是看不上他。

封凌见着格根哈斯不言不笑的样子,觉得不愧是草原后来的王,该有的气势还是十足有的。他朝着人点了头,友善问了一声:“格根哈斯喜欢吃什么?我这儿没有大块的肉,可能招待不周。不如喝两杯酒?京城的酒没有那么烈,但也有些许意思。”

格根哈斯慢慢点了头。

唉,人家吃肉都是吃小口肉的,真是秀气的京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