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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阴云压得低,狂风又大起。

沈记钱庄出来个人,一身淡青皂缘道袍,束着小冠,长眉秀目,步履沉稳。

他走的如同分花拂柳似的悠闲,到了大街上才丢掉一根手指,血淋淋的叫人踩在脚下。他漠视良久,一转身,钱庄里就出了一声惨叫。过往之行人纷纷驻足,不知出了什么事情。

里面的伙计去看刘登宝,却见他在地上长跪不起,缺了一根拇指,目眦欲裂。

苍老的面孔愈发干枯,像是最后一点生机也被拔出,如今只得等死了。

桌子上一摞的账册子都沾了血,点点滴滴,似雪地红梅,脏了上头的字,细看之下竟也有陈氏的旧产。

陈年帐如虫洞,里头的少缺一时数不过来。

宋景和不知从哪儿找来的,夹在他的账册里,只一眼就瞧出他巨变的脸色。不外乎是因为账本里签字落款那一项是他刘登宝的名字。

宋景和一早就杀过来,等着他。

那时候刘登宝这老货还不知,仅仅以为他来询问事由,想着如何打发。毕竟做的事他心中也有愧。当初陈家富贵,看中他的老实本分。跟着陈大爷三十年,已经算是心腹了。进出陈家的帐都一一经过他的手。

等陈大爷病重缠绵病榻,他更是一手遮天。

虽没有害死他,但守夜那日的烛火乃是他失手打翻的,盘踞百余年的老宅火中化为灰烬。刘登宝一直怕人找上来。陈小爷那个不争气的东西为着个女人远走他乡,一连好多年他相安无事,便渐渐安下心,换了个营生,私吞了一些薄产。

玄嘉八年,被人查的家底都翻了个边。那人也不知怎么知道的,半点也不愿同他解释。袖间藏着的短刀锋利至极。

“我留你一条狗命,你知为何?”

他擦拭自己的刀,白色的巾帕上绣了一只小兔子,看起来与他极为不搭。

“你失手打翻的烛台,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想明白了再告诉我。”宋景和笑道,“你说的话,我只能信一半。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动物,越老心眼越多。你也休要找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