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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结交人的方式向来独特又实在。

“叫我老古就行。”老人倒也没客气,伸手接过牛肉干,神秘兮兮地指了指远处的几个人,“看见那个乞丐没有?我跟你说啊,他是一个月前从南三区那边过来的,听说是个挺厉害的采荒猎人呢。结果你猜怎么着?他跟着商队来了一次这边儿,就不想回去啦!宁可无依无靠地当个乞丐,以救济为生,也不愿意回南三区受苦了!”

北乔听着,“哦”了一声,没有发表意见。

“还有那个,你看见那个穿得光鲜亮丽的男的了吗?”提起这些事情,老古的眼睛几乎是闪闪发亮,“那可是个商团的大老板!家财万贯呦!为了能留在这里,他抛家弃子,把所有财物都献给了首领,才获得一个进城名额。嘿嘿,因为他长得漂亮,被好多富婆看上了,现在是她们圈子里公认的一等男妓呢。”

北乔点点头,“你说他把财物都献给了首领,你们这里是有首领的吗?”

老古:“当然!”

北乔接着问:“首领是谁?他在哪?”

老古眯起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番北乔,“乔哥儿,虽然看你模样也挺清俊,不过你没那么多钱吧,就算去找首领也留不下来的,死了这条心吧。”

原来把他当成动心思想留在这块儿地区的人了。北乔摇摇头,“我不是为了留下来,我来这里找东西,顺便把我认识的人带回去。”

老古拉开牛肉盒,听北乔说完话嗤之以鼻,“乔哥儿,你以为能留下的人会想出去?别做梦,趁着现在夜景好,买卖也好做,赶紧多捞点儿钱回去吧。”

北乔没反驳他,而是顺势问了最后一件事儿:“为什么这里都是玫瑰花?外面可是一朵花都长不出来,除了能吃人的‘红美人’。”

老古塞了块儿牛肉放进嘴里,囫囵不清地说着:“因为首领喜欢玫瑰花,他是个很厉害的男人,全区的玫瑰都是他培育的。”

“嗯……”北乔若有所思地站起身,扭头朝老古一笑,“谢谢你,我这就去找人。”

老古一噎——得了,自己说的话,这小子是一句都没听进去。

北乔顺着街道一路往前走,摇滚乐从周围的楼宇中传出,这里的人们脸上全部都带着自信且骄傲的微笑,就好像他们天生高人一等。

优越感和幸福感几乎要满溢出来了。

“b7……”北乔手边捏着小型蓝光屏幕,按照坐标数据顺利找到了南一区b7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