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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琴和林晓愣了下,也都放下碗迎了出来。

陆主簿这次是来运猪的。

他本来就比徐方要远,回去也得要二十多天,肯定要早点出发。

刚进村子就闻到肉香味儿,陆主簿的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林满堂热情邀请他进来吃饭,他也没客气。

“昨儿咱们家刚杀了猪,您快尝尝。”

陆主簿拿筷子的手顿住,“不会是你家养的那猪吧?”

林满堂点头,“是啊。”

陆主簿眨了下眼睛,不可思议打量他,“啊?这么贵你居然自己吃?”

关键是皇上都没吃呢,他居然先吃了,这就有点大逆不道了吧?

林满堂没听懂陆主簿话里的潜台词,只以为他在说,这么贵的肉,你也舍得吃。林满堂坦坦荡荡回答,“我自己养的猪要是不吃,我怎么知道我养的猪好不好呢?”

咦?好像也有道理啊。

陆主簿想了想,猪都杀了,又不可能变回去,吃就吃了吧?

他夹了一筷子红烧肉,这道红烧肉色泽油亮,看着就有食欲,吃进嘴里软烂嫩滑,油而不腻,鲜美的肉香在嘴里蔓延迂回徘徊,咽下肚,嘴里依旧残留着肉香,让人心旷神怡,也让人回味无穷。

这种鲜是其他肉所不能替代的,味道真是太棒了! 难怪萧世子吃惯山珍海味的大家公子都赞不绝口,后来又向皇上推荐呢,它确实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