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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越萧在院子里做完简单的锻炼,跛叔便过来伺候他沐浴盥洗。说话间,透露了梁信已经到府的消息。

越萧初听这消息,面上神色淡淡,似是没放在心上。可实际上,跛叔发现他擦身洁面上药的速度都比往常快了许多。

跛叔捧来一身金丝云纹绲边的广袖玄服。

越萧系完雪白的里衣,长指触及缎面的刹那,忽而一顿。他垂下头,修整着里衣的袖口,状似随口问道:“梁信穿了什么?”

跛叔回想着,“他今日穿了一身祥云瑞鹤的妆花织金白地圆领袍子。”

他说着,顺口评价道:“梁公子出身商贾,却没有市侩的样子,举手投足看着也贵气,当真是好教养。”

越萧昨日见过梁信,确实气质不俗。

不俗的人眼下已经坐在越朝歌身旁,和她一起用膳,不多时便要一同前往书房,共同修缮血玉。

越萧心口涌起一股沉闷,有一瞬间他干脆想,血玉修不修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或者不修也行。

越萧加快动作,接过跛叔手里的玄服放回立柜里,选了身金鹤扬羽的深蓝紫袖襕衫出来。腰间避开伤口,他束了条紫金咬玉的革带,如瀑青丝披在肩上,又挑了柄黑紫玉鹿角簪簪在发间。

他没这么穿过,也从未和人比过容色穿着,以至于他问跛叔说“我和连澜谁好看”的时候,跛叔瞠目结舌。

毫无疑问越萧是更好看的。

越萧得了跛叔的肯定,便以如此装束从旁骛殿走出。来往侍女仆役都把眼睛粘在他身上。就是连澜偶然看见,也目不转睛,手渐渐扣紧了腰间的长刀。

越朝歌正在用早膳,她正念着越萧也该来了,一抬眼,便见一抹仙然的身影踩着晨曦走来。

朝阳温柔的光线被窗格剪碎,映在他身上。越萧身姿笔挺,紫金咬玉的革带把他衬得腰臀紧翘。加之他气度翩翩从容,眉眼生得冠绝古今。越朝歌提着筷子,一双美目写着惊艳,不错眼地看着他走近,落座。

梁信早就到了,此时与坐在越朝歌的左手边,与她同桌用膳。乍见越萧霁月清风而来,梁信一怔,认出他正是昨日去往他玉行的黑袍男子。若非那张脸是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的容色,单凭气质而言,当真判若两人。若说昨日的黑袍是肃杀和凛冽,今日的襕衫便是清傲和孤绝。一个惯有萧凛气质的人忽然变得清绝,那是最抓人眼球的。

越萧出现的第一时间,梁信便看向了越朝歌,果然见她看得怔然入神,眼底不禁闪过些许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