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天下,连三岁小儿都知她是前朝公主,因献玺从龙,得当今天子庇护,满大街都是关于她的闲言碎语。越萧只要耳朵没坏,总会知道她就是前朝的朝歌公主,就是那个赠玉的故人。
他现在沉默,有两种可能,要么是他记得当年被抛弃的旧仇,真想杀她,不好直言,要么,他已经前尘尽忘,记不得当年的事情了。
如果是前者,他当真记仇的话,早在郢陶府开府的时候就应该登门取命了,万不用等到现在。且看他前两次的性子,坦荡直言,想杀她就说想杀,倒未曾避讳什么,想必不是要报旧仇。由此可见,越萧应当是不记前事了。
那正好,越朝歌也不愿他记起,省得解释来龙去脉还要费上一番口舌。
她倒是想忘,反没那个机缘忘得了。
不过她未曾想到的是,越萧是独独把她忘了。
越朝歌问他是哪位故人,他闷了一会儿,淡淡道:“不知道。”
“呀——”越朝歌懒洋洋站起身,居高临下,饶有兴味地睨着他,“那你——”
越萧仰头与她对视,眸光如浩瀚星辰,等着她说下半句。
越朝歌目光向下扫了一眼,道:“那你——还不穿上衣服,是在勾引本宫吗?”
即便越萧满身伤痕,药粉斑驳,可清晰的肌肉线条,紧致的腰身都还散发着力量。
越萧显然没想到她话题转换如此之快,愣了一瞬,继而飞快揭起里衣,粗略盖过。
堂堂冷漠沉静的杀手,竟如此经不得逗。越朝歌来了兴致,嘴角笑意更大。她的脑袋往前探去,与他交颈,停在他深明的肩窝上方。
“这样,勾引得更狠了。”
说完,她直起身,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他领口处明敞宽阔的沟痕,点头,“胸肌不错。”
越萧没接触过女子,遑论这样张扬放肆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