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当然不是因为约翰希腊神祗般的俊美或者豪奢的身家而青睐他,这位年轻的女王,虽然童年时期过得像是象牙塔上的金发公主,但也许是刻在骨子里的强权基因,她一直雄心勃勃,立誓要让大英帝国在她手上成为世界头号强国。
工业的急速发展让她看到了希望,并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而远东舰队的征程,更让她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澎湃的未来。
这位异军突起的新贵里佛斯伯爵,靠着远东舰队司令的亲笔推荐信以及满口夸赞的海军奇才身份,入了高傲的女王之眼。
女王很愿意和博学多识的里佛斯伯爵交谈,听闻了伦敦流传的关于里佛斯伯爵的种种逸闻,甚至自己也添砖加瓦了,女王并没有生气,她自有她心爱的恋人,甚至还背负有婚约,凛冽深沉的约翰里佛斯也不是她心仪的类型,但她对约翰的心仪标准十分好奇,便问了出来。
约翰特别坦然,“我曾经的信念是成为一名传教士,作为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然而等我去了远东后,才发现很多问题都是我一厢情愿罢了。站在不同的国家和立场上,我固然怀揣着拯救苦难的信念,而对方却视我为敌,并认为我的布施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羞辱,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所坚持的是我自己的正义和信念,并不曾惠及他人,自我救赎,才是真正摆脱苦难的途径!
我希望能够走遍世界,印证我现在对生命的体会,人一生错一次不可怕,不能永远都走在错误的路上。”
“那并不耽误你找一位淑女结婚不是吗?”
“没有灵魂的共鸣,结婚有什么意思呢?这不也是您一直以来追求的心灵自由吗?”
曾经的约翰,充满冷峻禁欲的高贵美感,他的品行性格,从他的眉宇之间一览无余,如今看上去随和多了,实际却更有距离感,谁也捉摸不透他的内心。
除此之外,女王对约翰的经历也十分好奇,听他描述远东和美洲的繁华和混乱,兼听则明,一方面,她对政治有着天然的敏锐,另一方面,毕竟年轻,还有一颗向往外面世界的心。
她生得非常丰腴美丽,看起来纯粹而热情,是一朵最古典雍容的英伦玫瑰,也没有什么女王架子,也许是登基的时间不长,她身上还保留着贵族少女的烂漫特质,但约翰也无法忘记这位女王对远东毫不迟疑地采取的鸦片侵袭战略,无论是华国,还是印度,都饱受其害。
他不想成为侵略他国制造战争罪孽的人!
别以为神就能为所欲为,他上面还有天道还有大道呢?宇宙洪荒,无数世界,无论发展得是快是慢,终究还是人道兴盛的天下!
他并不打算成为女王面前的红人,卷入两个党派的争权夺利中,得到一个伯爵头衔,能护佑整个里佛斯家,就差不多了。